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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不法分子骗税 税务部门曝光4起涉税违法案件发挥震慑作用

  作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的“及时雨”,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被不法分子动起了“歪心思”。近期,税务总局以及四川、大连、青岛、福建、安徽、山东等地税务部门相继曝光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4月27日,税务总局又公开曝光2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1起骗取税费优惠案件、1起“黑中介”协助虚开发票案件,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对于不符合条件只为骗取税费优惠进行‘假申报’的企业,税务部门一贯的态度是依法严厉打击,这是十分必要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认为,只有对那些骗取税费优惠的不法分子以及从中出谋划策的“黑中介”狠打严惩,才能确保符合条件的守法纳税人快享尽享税费红利。

  记者了解到,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科学设置审核退税风险指标,切实防范骗取留抵退税风险,重拳出击、严查重处虚开发票、隐匿销项、虚增进项、虚假申报等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恶意造假、团伙式虚开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行为,会同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近期已先后曝光18起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例。

  “今年大规模留抵退税对税务部门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一方面要快速把市场主体期盼的‘及时雨’落到位,另一方面要精准把不法分子动起的‘歪心思’防到位。”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李春根认为,税务部门深入推进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动态监管机制,对恶意骗税行为早发现、严查处,以精准监管推动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精准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指出,税务部门此次对恶意骗取留抵退税企业的打击力度可谓空前,不仅要查涉案企业今年的税收情况,还要查近3年税收缴纳情况;不仅要查增值税留抵退税,还要查其他各项税费;不仅要追缴税款、从严处罚,还要按规定把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不仅要查骗税企业本身,还要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以掐灭团伙作案的念头;不仅要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还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信这样的打击力度将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

  以下为4起涉税违法案件:

  ——贵州查处一物流运输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贵州省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贵州重卡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个人收款方式隐匿机动车融资租赁收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315.5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河南查处一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河南省郑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郑州开为商贸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减少销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34.9万元。税务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云南查处一电子科技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案。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等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查处云龙县偶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案。经查,该企业通过编造虚假研发信息、报送虚假备案资料、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手段,违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骗取税款645.1万元。此外,涉案企业还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价税合计金额5559.2万元。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企业骗取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并处2倍罚款。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陈燕军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逮捕。

  ——安徽查处一起“黑中介”协助虚开发票案。安徽省合肥市税务局稽查局在查处某重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时,发现合肥天振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协助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与公安部门联合依法进行了查处。经查,该财务公司实际负责人陈丽丽及员工等5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长期为不法分子违规设立空壳公司,在没有发生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大量虚开发票,并帮助不法分子伪造财务数据,从中牟取非法利益。陈丽丽等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及其他刑罚。该财务公司被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税务机关不予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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