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虚假记载 *ST节能及相关当事人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网友投稿• 2022-06-13 21:38:07 •阅读51
*ST节能6月13日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时任副董事长吴智勇、时任总经理雷华、时任财务总监兼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钱从喜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做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对吴智勇、雷华、钱从喜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的处罚。经查,该公司2016年、2017年的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存在2016年年报很多工程量没有及时入账核算导致虚假记载,2017年年报金川弃渣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在收入、成本、利润方面存在虚假记载;广西景昇隆项目在收入、成本、利润方面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事实。
经公司测算,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追溯调整后的2017年末和2018年末净资产分别71,454.73万元和1,466.67万元;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净利润分别为9,831.60万元、-69,988.06万元和-203,181.48万元。公司判断,追溯调整后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公司尚不构成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或连续3年期末净资产为负从而触及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也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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