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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发布促进文旅消费激励措施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文化和旅游局、东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东营市促进文旅消费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

  《措施》提出,实施A级景区、星级饭店、特色餐饮、旅游商品等旅游企业互相引流政策,市民游客持市域内收费A级景区门票,3日内到参加活动的星级饭店、特色餐饮、旅游商品企业住宿、就餐、购物消费,可享受优惠;持星级饭店、特色餐饮、旅游商品企业消费发票,3日内到参加活动的景区游览,可享受门票优惠。6到9月,对接待到东营旅游的外地团队的星级饭店,按照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措施》还鼓励A级旅游景区设计、举办各类主题活动,聚集人气,带动消费。鼓励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民间团体优先在A级旅游景区举办系列文旅主题活动。7到9月,对景区各类活动投入在10万元(含)以上、且活动期间日均接待游客不低于2000人,活动时间在2天(含)以上的,每次活动奖励3万元。对景区各类活动投入5万元(含)到10 万元、且活动期间日均接待游客不低于1000人,活动时间在2 天(含)以上的,每次活动奖励2万元。

  根据《措施》,在奖补资金安排上,旅游住宿补助资金按2∶8比例由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国有景区活动奖励资金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财政承担,非国有景区活动奖励资金按2∶8比例由市县财政分级承担,其余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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