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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仲夏时节,在浙江省松阳县陈家铺村,一排排农房掩映在青山绿水之间。放眼望去,道路平整,村落环境整洁,古树与梯田错落分布,呈现出农耕文化的历史韵味,令人神往。这都得益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国家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洪天云近日在中宣部举行的“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各地各部门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服务发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首先要改变的就是村容村貌。走进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屯村,映入眼帘的是干净整洁的街道、完备的垃圾分类站、各式各样的健身器材及绿化花池……村民都说:“如今,胡同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侵占道路等现象不见了,更加生态宜居了。”

  近年来,海淀区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成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以来,先后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方案,明确时间表和“作战图”。2021年,建立区、镇、村三级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工作机制,明确村庄清洁日,开展周末卫生大扫除,进一步夯实责任;出台区级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方案,完善“五有”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出台区级奖励方案,2020年以来,区财政累计投入1.1亿元专项资金,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向纵深发展。

  据洪天云介绍,201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真抓实干,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开,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截至2021年底,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70%。其中,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0%。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全国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8%左右。

  农村脏乱差面貌明显改观,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全国95%以上的村庄开展了清洁行动,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理、环境大整治,推动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农村基本实现了干净整洁有序,各地区立足实际打造了5万多个美丽宜居典型示范村庄。

  农民文明生活观念显著提升,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农民屋内屋外更加干净、院里院外更加美丽,农民生活习惯更加清洁卫生,生活方式更为绿色环保。环境整治改变了农民的卫生观念,改出了农村的生活新貌,树立了农村的文明新风。

  真金白银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真刀真枪地干,就离不开真金白银地投。

  2019―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方面,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从2019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县推进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省份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此外,还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每个县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等重点任务,并继续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省份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十三五”期间,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支持15万个行政村开展环境整治。全国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超过90%,排查出的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整治。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5%。各地基本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10省(区、市)的34个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试点。

  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支持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加强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衔接,着力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务求长效管用。

  为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近年来各地财政也一直加大投入力度,开展了许多工作。

  2021年,山东省财政积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9项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的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带动市县加大投入,集中财力保障整治任务落实。其中,围绕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省级财政筹集资金4.47亿元,支持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

  广西财政2021年积极争取中央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统筹安排自治区本级资金,共计37.66亿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2021年底,全区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超过95%,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村保洁员队伍稳定在17万人以上,建制镇已基本实现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

  污水治理补齐短板

  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突出短板。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地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这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同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

  专家建议,未来应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如分区分类推进治理,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需要着力补齐短板。“实现乡村振兴,需要因地制宜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要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洪天云表示。

  下一步,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分区分类施策,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二是突出群众主体。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形成农村基层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农民群众参与的良好整治氛围。三是注重统筹推进。协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统筹规划建设,促进协调发展。四是强化典型引导。持续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树立一批示范典型,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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