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收现金太低端?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案细节曝光 送1000万就贷款授信40多亿
1月18日晚间,“银行一把手受贿不收现金:太低端”这一话题冲上百度热搜。热搜提到的这位“不收现金”的“银行一把手”,正是2020年3月被开出党籍、移送公检机关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
当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的金融反腐专题纪录片《零容忍》第四集播出,其中详细披露了孙德顺贪腐一案的细节。
“他(孙德顺)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樊祥鹏在专题片中透露。
退休不到一年即接受调查
长期偏爱房地产贷款
资料显示,孙德顺1958年11月出生,现年已满60周岁,属于正常到龄退休。公开资料显示,孙德顺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曾先后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工作。
2011年12月,53岁的孙德顺从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行长任上调任中信银行总行党委副书记兼副行长,2016年7月20日起任中信银行行长,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董事长。
2019年2月,中信银行公告披露,孙德顺到龄退休。然而,这位金融老将才退休不到一年就被调查。
2020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孙德顺是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将其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同年5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孙德顺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彼时,中纪委在通报孙德顺被开除党籍时,措辞严厉,并表示其存在“限制压制制造业贷款”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这在对高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通报中十分罕见。
“他(孙德顺)就关注什么挣钱快、见效快,就愿意贷款给房地产。”央视专题片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樊祥鹏揭露了孙德顺压降制造业贷款的原因,“主持行长会议的时候,主持行长办公会的时候就公开直截了当要求,全行一定要立刻把制造业贷款停下来,即便你有100%的抵押,那也不行。”
调查发现,孙德顺与房地产公司老板关系密切,仅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板就曾向孙德顺实际控制的公司输送1000万元,得到的回报则是通过孙德顺获批贷款授信40多亿。
“在这期间,中信银行贷款结构就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房地产贷款增长幅度达到40%多,制造业贷款当时受到压降,压降幅度达到30%多,所以受他影响还是非常明显的。”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刘成在该专题片中表示。
中信银行向房地产业贷款占比过高的问题,带来的长期风险后来逐渐显现。2020年2月,银保监会向中信银行开出2200万元的巨额行政处罚罚单,处罚事项19项中有13项涉房地产业务。
樊祥鹏表示,这就体现了一个政绩观的问题,“追求眼前的利益、局部利益,年报会非常好看,但是给后面会造成很大隐患”。
直接与企业对接,利用信贷审批权谋私
“从自己所触犯的法律一看,还是自己有贪心,自己也特别悔恨,再怎么悔恨也没有后悔药。”孙德顺追悔不已,在央视镜头前检讨称,“因为自己是从基层起来的,业务能力比较强,所以总觉得自己的业务能力在那摆着呢,就造成了一种侥幸心理支撑着你了。”
据央视专题片介绍,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他自认为业务能力高超,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
这些障眼法给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专案组研究后决定,不在影子的迷阵里打转,而是反过来从源头入手,梳理孙德顺在中信银行推动的贷款授信,找到其中明显异常的决策事项,再针对性地调查获得贷款的企业和孙德顺的关联。这一调查策略抓准了孙德顺腐败问题的核心,那就是利用信贷审批权谋私。
调查发现,孙德顺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他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前台的所谓法人,实际只是为孙德顺代言的“影子”。
“我就是前台的一个发声者,我后面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孙德顺。我们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公司的核心业务决策,其实都是由他来决定的,细到相应的份额怎么分配,这些细节也是他来定的。”孙德顺所控制平台公司的负责人温暖在镜头前坦白。
孙德顺设计了结构极为复杂的重重掩体,两家平台公司是他的核心经营团队,是遮蔽在他身前的第一层“影子”;在平台公司之下又设立了十多家项目公司作为第二层“影子”,项目公司和行贿企业还不是直接交易,而是双方各自再成立空壳公司作为第三层“影子”,多层影子公司层层嵌套。交易主体本身已经魅影重重,资金往来又伪装成各种貌似合法的金融产品、股权投资协议,用“影子交易”为利益输送再蒙上一层迷雾。
据专题片披露,2014年底,有一家能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因为这家能源公司已经出现了债务危机,是一个高负债的企业,一般不会发放贷款。但在孙德顺的干预下,这笔40亿的贷款发放给企业,很快就形成了不良资产。为了表示对孙德顺的感谢,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孙德顺控制的平台公司签署增资协议,这家能源企业通过所谓的股权投资协议,让孙德顺控制的公司实际获利达1个亿。
一方面,孙德顺在中信银行利用公权力为企业老板批贷款;与此对应,这些老板有的以投资名义,将巨资注入他实际控制的平台公司,有的则送上优质投资项目或投资机会;平台公司用这些老板提供的资金投入那些老板提供的项目,以钱生钱,和老板们共同获利分红,形成利益共同体。
类似这样的权钱交易还有多笔,企业向孙德顺输送利益的包装方式五花八门,但换取的东西都一样,那就是银行贷款。对此孙德顺表示:“我在跟一些企业家交往的过程当中,总是老想着为自己或者自己的利益关联方去谋一些利益。”
监管制度存在缺失
孙德顺案也反映出,导致金融领域监管缺失的原因,既有自身内部监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也有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是存在履职宽松软问题,另一方面金融领域一些制度规章亟需完善,部分交叉和创新领域的监管制度存在缺失,导致了一些金融风险、金融乱象的产生。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影子公司”的叠床架屋,这些障眼法给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难度,专案组最后是通过梳理孙德顺在中信银行推动的贷款授信,找到明显异常的决策事项,才抓准孙德顺腐败问题的核心,即利用信贷审批权谋私。
按照中信银行的制度设计,行长对信贷审批只有一票否决权,没有审批权;审批必须经信贷审批会议集体表决通过,主要领导必须末位发言。但事实上,孙德顺经常无视这些制度,直接干预信贷审批,银行内控机制在“一把手”的权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孙德顺案凸显出管住信贷审批权这一关键权力的重要性。”央视专题片介绍,银行贷款审批一般是由贷款客户递交申请材料,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而孙德顺却经常直接与企业对接,再布置给下属去做,用程序倒置的方式违规操作。
针对孙德顺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动中信银行系统性地开展以案促改,首先从公司治理结构上进行纠正,强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职责,确定他们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同时推进授信体制、风险管理体制和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问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
据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刘成介绍,中信银行禁止行长担任贷审会主任,避免行长直接对信贷项目的干预,进一步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对授信的调查、审批,一直到授信后的管理,都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推出审批人制度改革,过去行政的审批管理制度也改为专家型的授信审批制度,信用管理能够得到完善。
针对监督缺位、监督不力问题对症施策,在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包括中信集团在内的18家中管金融机构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这项改革效果立竿见影,仅2019年至2021年12月,派驻金融单位纪检监察组就对驻在单位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调查81人。
金融领域反腐工作仍在持续深化。新年伊始,已有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原党委书记、主任牟善刚,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两名金融系统干部被查。
信贷审批环节的腐败行为如今已成为银行干部犯案的一大共性。中纪委网站此前刊文指出,“目前,我国的融资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大部分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银行信贷作为资金提供的主要渠道,是典型的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干部容易受到‘围猎’”。
“既有他们个人的主观因素,也有一些相应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没能有效落地实到位。”有资深银行机构人士谈及银行高管为何屡屡发生严重腐败案时向记者指出,除了个人思想觉悟出现问题之外,也不能够忽视一些制度、环境等方面的客观因素。
据了解,信贷领域腐败问题往往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较强,并且以贷谋私往往需要上下勾结、左右串通、多环节配合。中纪委网站文章提议,应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目前,从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管理事项的授权安排看,分行‘一把手’是人权、事权、财权的最终责任人,尽管内部有集体审议机制,但是在‘一把手’可以直接决定或影响员工岗位、薪酬、职务等情况下,有的党委班子集体决策机制流于形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形成‘一言堂’”。
(文章来源: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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