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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出炉 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购买限制

  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文件的出台和落实,将会全面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推动我国绿色消费再上一个新台阶。”在当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副司长常铁威介绍,《实施方案》系统设计了促进绿色消费的制度政策体系,包括四大方面22项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第一个方面是,全面促进重点领域消费绿色转型。包括推广绿色居住消费,发展绿色交通消费,激发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潜力等。第二个方面是,强化绿色消费科技和服务支撑。包括推广应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动产供销全链条衔接畅通等。第三个方面是,建立健全绿色消费制度保障体系。包括加快健全法律制度,优化完善标准认证体系等。第四个方面是,完善绿色消费激励约束政策。包括增强财政支持精准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推广更多市场化激励措施,强化对违法违规等行为处罚约束等。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和消费理念,绿色消费不仅是消费者为了生态环境保护应尽的责任,同时也对生产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此来推动供给侧转型,更好地迎合低碳的客观需要,进而助力“双碳”目标的如期达成。

  “目前,我国绿色消费还存在一些瓶颈,《实施方案》针对绿色消费发展的各方面给出了全面系统的建议和要求,有助于未来我国绿色消费的壮大和成熟。”付一夫表示。

  《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车辆购买限制,推动落实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车船用LNG发展。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新能源汽车具有清洁环保、使用成本低、排放少、高能源利用率等优点,是汽车产业解决能源转型问题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突破口。”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新能源汽车向市场化方向转型、政策补贴滑坡的背景下,国家政策扶持方向重心向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转移,旨在聚焦新能源车购买受限、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问题,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随着商业模式的明确,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资本互相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动进入加速发展阶段。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副司长王斌表示,《实施方案》的发布实施,标志着促进绿色消费工作进入加快推进实施的新阶段。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占新车销售比例跃升至13.4%,同比增长8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增至784万辆,占我国汽车总量的2.6%,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一半左右。据有关机构测算,相比传统燃油乘用车,现有新能源乘用车每年在使用环节减少碳排放1500万吨左右。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朱呈义表示,下一步,国管局将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推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优先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适当提高党政机关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在公共机构内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

  哈增友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将聚焦绿色消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标准、统计等制度体系,优化创新财税、金融、价格、信用、监管等政策措施,及时形成公平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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