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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集团奚国华两会建言:创新北交所交易机制 引入增量资金

  随着北京证券交易所2021年11月15日开市,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又一战略部署从蓝图变为现实。据了解,自2021年11月15日开市,北交所已运行超过100天,上市企业数量达80余家,吸引了480万户投资者入场。

  北交所致力于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是构成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部分。其中,北交所将扮演着纽带作用,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

  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今日(3月4日)在北京召开,《科创板日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能力、深化北交所为代表的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全国政协委员、中信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奚国华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如下建议:优化北交所申购模式、创新北交所交易机制、向北交所市场引入增量资金以及明确公众公司法律地位

  在为北交所建言献策同时,中信集团方面表示,还将发挥综合金融服务优势,积极参与北交所建设。截至2021年底,中信银行在作为北交所主要服务对象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领域合作覆盖率超过了37%,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已合计保荐16家企业登陆北交所。

  奚国华委员表示:“中信将一如既往全力参与北交所建设,践行金融央企责任,和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共同将北交所打造成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让资本市场成为科创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建议一:优化申购模式,推动全额预交款调整为信用申购

  据了解,目前北交所拟上市公司在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环节,要求投资者在申购前全额预缴申购资金。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信用申购相比,北交所的发行申购冻结资金量大、时间长,投资者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特别是在多只股票集中发行期间,会给投资者参与发行认购带来影响,不利于投资者参与新股发行认购工作,网上冻结大量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宏观调控效果。

  奚国华委员建议,可将北交所新股网上发行申购环节的申购模式由全额预交款申购调整为信用申购,提高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

  建议二:创新交易机制,多措并举提高北交所交易活跃度

  北交所上市公司具有行业新、阶段早、市值小等特点。从世界各大交易所以往运行的经验教训来看,小市值公司交易流动性相对较差,需要针对性地创新交易制度。此外,北交所目前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

  奚国华认为,北交所股票代码仍沿用原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不方便投资者辨认的同时也影响市场对其上市公司身份的认知。

  因此,奚国华委员建议北交所推出做市交易制度,形成竞价交易与做市交易并存的混合制度体系;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吸引各类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并逐步优化投资主体结构;设置北交所独立的股票代码系统,提升上市公司股票辨识度。

  建议三:引入增量资金,创造条件吸引各类机构投资者

  北交所目前以小市值公司为主,且上市公司数量较少。这与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投资人在投资组合方面倾向于配置大市值公司的需求不完全匹配。因此这些机构投资者虽有意向参与北交所,但真正投入的资源和资金还不够多。

  奚国华委员建议,可加快推出北交所指数基金,鼓励基金管理人发行特色基金产品,并在新发行的特色基金产品中配置一定比例的指数基金或北交所股票;对于投资北交所的各类资管产品给予审批备案的绿色通道,推动扩大产品规模。

  建议四:明确公众公司,解决北交所和新三板法律适用问题

  新三板挂牌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典型代表,与上市公司同样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目前公众公司的概念已被广泛使用,但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从法律衔接看,新《证券法》中已经引入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概念(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并列使用,在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与上市公司基本相同。

  因此,同为资本市场基础法律制度的《公司法》有必要相应予以明确。奚国华委员建议,在《公司法》中引入公众公司概念,明确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法律地位,并突出二者的差异性,为北交所和新三板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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