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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辉委员:建议授权率先制定浦东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在提案中表示,金融是中央事权,建议中央有关金融管理部门对浦东探索金融领域立法给予支持和指导,围绕浦东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需要,突出示范引领和制度集成创新,填补部分金融法律空白,对部分法规作出变通。

  具体来说,金鹏辉从四个方面给出了建议。

  一是支持制定统领浦东金融发展全局的基础立法。

  “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引领区条例》,将中央赋予的重大任务、各项试点政策和创新实践等整合、上升为一部专门法规,作为浦东金融发展的法治基石。”金鹏辉在提案中表示。

  二是支持制定浦东新区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管理。

  今年2月,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后,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化便利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以外汇登记为例,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都由银行办理,即在银行办理是大原则,在外汇局办理只是例外,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金鹏辉建议授权率先制定浦东跨境资金流动负面清单,对临港新片区实体部门跨境资金流动采用开放度更高、包容性更强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

  三是支持率先制定浦东新区金融数据治理规定。

  金鹏辉表示,浦东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承载区,拥有全国首个金融数据港,《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也提出“推进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监督管理等标准制定和系统建设”,鉴于此,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数据治理有关规定,在金融数据流动、数据安全等方面做出更多探索。

  四是支持浦东构建金融争议高效解决机制。

  提案指出,目前,国际上主要经济体大多建立专业机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较之由行政机关主持处理,更具中立性、专业性和独立性。上海在创新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金鹏辉建议支持制定《浦东新区金融纠纷调解条例》,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率先建立独立于行政监管部门的第三方专业金融纠纷投诉处理机构,对现有的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横向整合,构建“投诉—调解—裁决”一站式争议解决机制,赋予投诉处理机关作出有约束力裁决的权力,培育专业的调解员、裁决员队伍,并保障经费支持。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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