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有哪几种支付方式?
父母有赡养子女的义务。在孩子不能独自生活之前,父母需要给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等必要的费用。有孩子的夫妻打算离婚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支付成为双方必须达成的条款,那么,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对此有疑问的,专业律师可以进行离婚案件知识讲解。
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如果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缴纳,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数额,可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抚养费数额确定后,涉及到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付款
虽然有人认为这种支付方式应该谨慎使用,但目前由于人民经济收入大幅增加,工作频繁调动,也考虑到法院执行的效率,当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时,经常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法被大多数当事人接受。
二、定期付款和实物折扣
定期付款一般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材料折扣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支付或实物折扣一般以十八周岁为基数,即具体数字为每月或每年抚养费金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计算一次性支付总额,子女抚养费法律生效后,由于生活的多变性,当父母经济状况、赡养能力、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要求增加、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原因包括:
1.原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由于孩子的疾病和上学,实际需求已经超过了最初的数额。
如果在上述原因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方承担,显然是不公平的,当然,生活费和教育费都要从实际出发。涉及数量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由决定人之一承担,现在比较突出的是择校费,比如农村孩子送贵族学校,一次性支付5万元和10万元,双方协商如何承担费用。
至于减免抚养费,主要是针对提供者支付能力下降,经济收入减少;或者18岁以下的子女,但已经赚取了劳动收入,能用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目前,在实践中,更多的付款是按月支付的,因此抚养费的增加通常占绝大多数,从以上可以看出,不实际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否有固定收入,将直接影响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1)一方无收入或下落不明,使另一方无法获得抚养费的,可以用其财产冲抵抚养费。
对非抚养方有减少支付的,他可以减少支付。减少支付主要是指支付方因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无力按原金额支付,且抚养方能够承担大部分子女抚养费,可以请求减少支付。
(2)一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一方不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必须以原协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履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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