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镇江线上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大家好,小社来为大家解答社保的问题。镇江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镇江线上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解答:
1、镇江线上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2、需要注意的事项
3、办理网上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时,应封存职工公积金账户,职工授权可以查询其社保的缴纳信息。据此,公积金中心在确认与转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可以为该职工办理网上同城转移业务。
4、如果没有社保缴纳信息等特殊情况,公积金中心将无法办理网上同城转移业务。职工可在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柜台查询相关信息,办理同城转移业务。
5、【镇江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6、所需材料:《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7、个人资料: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个人资料,连同共同购房的父(母)子。
8、借款人和配偶
9、(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配偶是陆军军官或士兵的,提供陆军军官证或士兵证及复印件;配偶为非中国公民或港澳台华侨的,提供护照及复印件;
10、(2)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打印银行住房公积金审核回单。(若本市共同借款人中有一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异地汇款证明);
11、(3)征信查询承诺授权,银行查询打印征信报告;
12、(4)同一户口本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结婚证及复印件。
13、孩子们
14、(1)子女与父母共同购房的,提供同一户口本及复印件;
15、(2)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
16、购房信息:(1)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复印件;
17、(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开发商出具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购货发票或税务监制的购货收据及复印件;
18、(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全额发票及复印件。
19、担保信息:抵押担保(抵押财产必须在借款地)
20、(1)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其复印件;
21、(2)以非购买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22、(3)产权人和共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持有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
23、质押担保
24、采用质押担保的,应提供以下有价证券:(1)本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及其复印件;
25、(2)借款人与他人有价证券签订质押合同的,有价证券所有人须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26、(3)冻结付款证明。
27、中央贷款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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