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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但是他之前给我买了个房子,是在我名下的,他要房子我该不该给他?

想给他,不想给他,都在你的一念之间。这还归于德先生一直倡导的,考虑问题要从“情、理、法”三个角度来去看。

1.“再见亦是朋友”。

这就是从感情的角度来去思考,如果你们还想未来留有美好的回忆,未来还能平心静气的讨论过去在一起的日子。那么他买的房子,你们自然就会商量出来一个结果。但是德先生泼泼冷水,“人生路很长,分叉千千条,路口分手后,再无相遇时”。其实未来经过比较长时间,你们可能都会忘记彼此曾经的存在。所以从感情角度考虑意义不大,现在想不明白,是因为还在感情漩涡里不理智。

2.“算算账,分分清楚”。

这从道理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大家可以各自算算,在相处几年中,各自所得和所失。在分手的事情上,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所得和所失。那么这种算账就是货币化算账呗,算完之后针对两人分手,所拥有的共同东西进行分分清。自然就知道这房子怎么样分割。

3.“法律承认事实,而不仅仅是房产证”。

这从法的角度来谈。如果你没说过这个房是为结婚而用,或者是以结婚为目的而买的房,关键对方男子是没有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实你说过,例如录音、录像,微信等等记录。那么恭喜你,男朋友是无条件赠予你的。如果对方拿出此类证据,那你们可能需要一起分割这笔房产,也一定不会是完全归还,法院会以调解为主。如果首付是男子付的,那可能要归还首付。如果房屋升值,可能是升值部分双方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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