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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女子微信认识一男子 发生关系后被男子残忍肢解

  2014年12月10号晚上,西安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自己的女儿失踪希望能帮助找回。据警方了解,失踪的人名叫吴某,西安本地人,离异,今年32岁。而此时吴某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案情无从下手,于是警察从吴某的手机最后通话记录找到三个人的电话,其中一名嫌疑人朱某得到了警察的怀疑,通过审讯朱某,朱某表示最近和吴某是打过一次电话,就简单的问候下,没有太多事情,更不知道吴某去了哪里。

  

  警方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的时候,警方调取了嫌疑人朱某家附近的监控,有一处监控显示,二人同时进入朱某的家中,但是后面朱某有出来的视频图像,而受害人吴某却再也没有出现在视频里。警察开始把朱某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并对朱某的住处进行了详细的勘测检察。

  当天就有了惊人的发现,警方在朱某的家中发现了一台绞肉机,而机器内竟然有人体器官残留。在已经确凿的证据面前,作案人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事情要从2014年的11月说起,犯罪嫌疑人朱某发现有人加了自己微信,同意以后就和对方聊了起来,而此人便是被害人吴某某,两人在微信认识10天以后便见了面,见面以后朱某更是打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当天晚上和吴某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给了吴某500元,然而吴某以乘坐出租车为由又要了50元。

  

  第二天,朱某通过微信和吴某联系,发现吴某已经将自己拉黑了。当时朱某想着是一夜情,便没有都想,过上了和之前一样的日子。但是万万没有想到20多天以后突然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竟然是吴某。吴某声称自己怀孕了,刚做完人流。朱某心想20多天怎么可能检查出怀孕,但是想着自己确实和对方发生了性关系,便问吴某想怎么样,吴某张口就说要5万元损失费。当时朱某担心因为自己的婚内出轨被发现,但是身上只有两万,便说先给2万,后面的三万以后再给。

  

  于是就有了上述视频中,朱某带吴某来到自己名下的一处偏僻房子处,把2万元现金给你吴女士,吴女士拿到现金以后说让朱某写一个欠条,朱某照办了。但是吴女士又让朱某在一张写有强奸自己的证明上签字,说如果不给剩下的3万元,自己好有个保障。朱某当时就怒了,说给你肯定会给你,但是我没有强奸你,不会签字。

  于是两人因为这事在屋里大吵起来,晚上害怕周边邻居发现朱某便一直紧紧的捂着吴某的嘴,等看吴某不挣扎了,才松手。事后吴某突然发现,倒在地上的吴某已经没有呼吸了。惊慌失措的朱某吓傻了,经过好长时间,朱某某便制定了一系列作案方案。朱某把吴某某的衣服脱了房子马桶内进行焚烧,同时利用绞肉机,把吴某某的尸体进行肢解并顺着马桶冲了下去。

  很多人看了以后都感觉杀人犯朱某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你们感觉呢?是吴某某的错还是杀人犯朱某的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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