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股指期货规则有哪些

操作股指期货规则有哪些?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实质是投资者将其对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至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来相互抵销的。它与股票期货交易一样都属于期货交易,只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是以股票指数的变动为标准,以现金结算,交易双方都没有现实的股票,买卖的只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而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买进卖出。

股指期货规则是指投资者在具体交易时,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价值是用指数的点数乘以事先规定的单位金额来加以计算的,如标准·普尔指数规定每点代表500美元,香港恒生指数每点为50港元等。股票指数合约交易一般以3月、6月、9月、12月为循环月份,也有全年各月都进行交易的,通常以后交易日的收盘指数为准进行结算。其详细交易规则如下:

1、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期指管理风险。

2、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3、低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3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4、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5、遇涨跌停板,按“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6、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7、单个非套保交易账户的持仓限额为100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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