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投资者教育

我国期货市场的制度设计严谨,组织构架完善,市场风险透明、可控

1.期货交易的各项制度及规则设计严谨,T+0、当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强制减仓等制度措施,使得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不过夜、不累积。

2.期货市场的组织架构严密,证监会、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之间形成了严密、稳定、透明的监管、监督关系,尽管单个客户的交易风险有时较大,但市场整体风险却高度可控。

(1)证监会、交易所从促进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角度,一方面直接对期货公司及客户的行为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敦促期货公司对客户的行为进行监督。

(2)单个客户的风险可能影响期货公司,因此,各期货公司都主动对每个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并且,期货公司拥有对资金不足客户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的法律权力,使得每个客户的风险始终处于期货公司的控制之下。

(3)保证金监控中心对客户的交易情况及资金动向明察秋毫,客户也能通过该中心实时查询自身的交易及资金状况,客户及市场的风险始终处于透明状态。

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有利于保护普通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1.股指期货本质上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不是大众理财产品,普通投资者宜谨慎参与。

2.股指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性高、专业性强等特点,需要参与者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足够的知识准备和一定的交易经验,客观上存在入市门槛。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设置较高入市门槛,正是出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考虑。

3.股指期货为股票市场提供了理想的避险工具,能够降低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深化价值投资理念,将为广大股票投资者创造良好的股市投资环境。

4.借助股指期货的风险切割与转移功能,可以设计出风险收益特征多样化的理财产品供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选择,使得投资风险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匹配更加合理、均衡,股票市场运行因此更加稳定、安全。

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制度合理、监管严格、运行平稳,操纵市场既无可能也不现实

1.股指期货一旦成交,多头总量和空头总量必定相等,有人做空必然有对等数量的市场力量在做多,市场没有绝对的主力。

2.与单只股票不同,股指期货合约不存在流通量的限制,理论上可以无限扩仓。并且,在实际交易中,除投机交易外,还存在套利、套保等交易行为,客观上会形成投机交易的制衡力量。

3.股指期货市场的制度设计在防范操纵方面作了针对性的安排:

(1)沪深300指数采用自由流通股本加权而非总股本加权,行业分布均衡,个股权重分散,抗操纵性强。

(2)股指期货实行现金交割,不存在交割日逼仓的前提;交割日设定为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避开了股市的月末效应;交割结算价采用到期日标的指数最后两个小时、约1400个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比境外市场更为严格,能有效地防范到期日操纵等行为。

(3)股指期货市场实行开户实名制,辅以公安部门的身份识别系统,保证金监控中心、交易所、开户期货公司对客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基本杜绝了麻袋账户等情况的出现。

(4)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对某一合约的持仓限额为100手,很难实施操纵行为。

(5)股指期货市场实行大户持仓报告、盘中实时监控、异常交易监控、跨市场监管等强势监管措施,操纵市场的企图难以掩盖。

4.当前期指市场运行平稳,到期交割顺畅;市场总体保证金规模以及日均占用资金规模均较小且较为稳定,没有交易量及资金异动的迹象,不存在市场操纵的现实和可能。

股指期货不等于做空

1.股指期货实行双向交易制度,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并非只能做空。从整个期指市场的交易结果看,多空双方的力量必然是对等的。

2.股指期货市场的走势是对经济基本面运行的反应,投资者选择做多还是做空取决于对未来经济基本面、进而对市场走势的预期。当投资者预期经济基本面变好时,将看涨市场,从而做多;反之则做空。因此,“对未来经济基本面、进而市场走势的预期”是投资者“做多”或“做空”的原因,而不是相反。

3.预期股市下跌从而做空股指期货是机构投资者常用且有效的避险操作方式,此时投资者不必在股票市场卖出股票,因而减小了股市抛压和下跌幅度,也提振了市场信心,这些正是股指期货稳定股市之积极作用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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