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须知哪些问题?

1、合约价值

合约价值是投资者每买卖一手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所成交的金额,它由指数的点位和合约乘数的大小共同决定,其大小直接影响着股指期货的市场参与者的结构和交易的活跃性。按照沪深300指数4000左右的点位来计算, 300的合约乘数所决定的沪深300指数的合约面值为120万元(4000点×300元)。

2、交易保证金比例

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投资者须知哪些问题?

投资者要想购买股票,必须要用100%的资金,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用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买卖一手金额比保证金大几倍的合约。目前中金股指期货合约中拟定的一手合约,假如沪深300指数是2000点,乘以每点300元,则一手合约的价值就近60万元。按15%的保证金比例,买卖一手所需的资金得有9万元。

3、交易时间

上午9: 15-11: 30,下午13: 00-15: 15的交易时间,相比股票市场的交易时间,早开盘15分钟,晚收盘15分钟。这样设置的好处在于:早开15分钟,更充分地体现股指期货发现价格的作用,帮助现货市场在未开市前建立均衡价格,从而减低现货市场开市时的波幅。

晚收15分钟,有利于减低现货市场收市时的波幅,在现货市场收市后,为投资者提供对冲工具,同时方便一些根据现货市场收市价作指标的套期保值盘。

4、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我国股指期货采用结合熔断机制的涨跌停板制度。即当该日涨跌幅度达到6%的熔断点,且持续一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格,继续撮合成交。

十分钟后取消熔断价格限制, 10%的涨跌停板生效;当某合约出现在熔断价格的申报价申报时,开始进入熔断检查期。该熔断机制每日只启动一次。最后交易日将无涨跌停板限制。

5、最后交易日

提到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部分投资者往往想当然地认为最后交易日也是在月末。其实不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初步拟定,股指期货最后交易日(结算日)为每个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投资者尤其要注意的是,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不是月末,新合约月份开始交易的日期自然也就不是月初第一个交易日,而是到期合约交割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故请投资人要清楚了解每月结算日期。

6、谨防爆仓

容易造成爆仓的几种情况:

(1)单边市场是行情连续上涨或者下跌一定幅度,特别是在趋势比较明朗的情况下,谨防反市场操作。

(2)远期合约的波动幄度和被操作性要远远大于短期合约,收益和风险都更大。

(3)保证金不足。要随时查看账户现金余额,持仓量不要太高,切忌满仓操作。

(4)不能盯盘。在没时间看盘关注行情的情况下,最好先平仓出场观望,以免出现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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