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套利交易:国内期货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商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大商所目前的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啤酒大麦,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是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和豆油。开业至2006年年底,大商所累计成交期货合约11.5亿手,累计成交额27.8万亿元,总交割量为807万吨,已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玉米期货市场。

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是经国务院批推成立的我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郑商所曾先后推出小麦、玉米、大豆、绿豆、芝麻、棉纱、花生仁、建材和国债等期货交易品种,目前上市交易的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白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萃二甲酸、菜籽油、早籼稻等期货品种。郑州小麦和棉花期货已纳入全球报价体系,在发现未来价格、套期保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郑州价格”已成为全球小麦和棉花价格的重要指标。

国内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冊资本为s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定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交易方式、结算制度等方面充分借鉴了国际市场的先进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市场实际,以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建设中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行结算会员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结算会员制度,形成多层次的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不设交易大厅和出市代表。金融期货产品的交易均通过交易所计算机系统进行竞价,由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采用电子化交易方式体现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高效、透明、国际化的发展思路,肩负着建立和发展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艰巨任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螺纹钢、线材、燃料油、天然橡胶八种期货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现有会员200多家,其中期货经纪公司占80%以上,并已在全国各地开通远程交易终端逾300个。

香港期货交易所(HKFE):香港期货交易所于1976年成立,是亚太区内主要的衍生产品交易所。期交所提供一个高效率且多元化的市场,让投资者可透过逾130家交易所参与者(许多为国际金融机构的联系机构)买卖期货及期权合约,包括股票指数、股票及利率期货及期权产品。2000年3月6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成为香港交易所(HKEX)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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