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常见问题解答(二)

Q

什么是穿仓?投资者发生穿仓为什么要赔偿期货公司?

答:穿仓是指投资者账户上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投资者的亏损超过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从而对期货公司负有债务的情况。期货市场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穿仓损失是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亏损超过了其向期货公司交纳的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为此向期货交易所替投资者垫付了超出保证金的部分损失,因此享有向投资者追偿的权利,投资者应向期货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Q

穿仓未偿还对投资者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在期货公司认为非本公司责任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穿仓款项超过一定金额且逾期未归还的,期货公司将穿仓信息报送至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投资者在其他期货公司新开户时可能会受影响。

Q

什么是对敲?

答:对敲交易是两个账户之间在相同的期货合约上,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的交易。对敲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通常发生在流动性较差的远期期货合约,通过对敲交易能够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Q

期货交易常用交易指令有哪些?

答:国际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和取消指令等。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Q

下单委托失败可能有哪些情况?

答:

(1)不在交易时间段内;

(2)价格超出了涨跌停板幅度;

(3)价格不符合最小变动价位限制;

(4)客户交易权限被限制等情形。

Q

下单时可不可以指定平今仓?

答:目前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可以下达“平今仓”指令。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平仓时没有“平今仓”指令,默认平老仓优先。交易所在结算时一律按规定撮合,自动配对相应平今仓合约。

Q

期货从业人员可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或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收取报酬吗?

答:不可以。《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为投资者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收取服务报酬,而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相关费用标准也应当在《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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