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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怎么办?

问题:贷款专家,您好!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怎么办? 贷款专家答复: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都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备齐相关资料向中心反映,中心会与单位联系,沟通,向单位详细解释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要求单位改正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按条例三十七条规定,可以责令单位限期办理。
  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反映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名确认的投诉书 (2)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依法规建立劳务关系的有效凭证(包括劳动部门确认的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书、或法院裁定书),以确认投诉人与被投诉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和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 (3)提供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凭据。 (4)工商局打印《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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