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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保障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求

记者4月16日从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针对我市公积金贷款逐月增高的个人贷款使用率,我市未雨绸缪,推出适当调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等3项措施保障缴存职工的公积金信贷需求。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郭上京介绍,去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持续走热,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数增多,公积金提取及贷款量剧增,我市公积金资金压力增大,今年2-3月份出现个别楼盘公积金轮候放贷的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公积金共提取2.07亿元,发放贷款3.03亿元,至3月底个贷使用率达到了91.4%,超过85%的预警线。”

为防止住房公积金的“蓄水池”处于无水可放的状态,让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不排队、不轮候,我市拟推出3项措施。

首先,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加强资金调度,科学使用存量资金;再者,在资金仍然不足情况下,适时启动“公转商”政策,利用银行商业贷款进行放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增值收益中贴息,让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办理完按揭贷款抵押之后,不需进行贷款放款轮候,即可享受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此外,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今年我市还将适时适当调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6部分组成,但目前我市大部分单位缴存职工的工资总额仅计算基本工资,从而导致我市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偏低,公积金归集量偏小。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结合年度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调整,适当调高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月缴存工资基数,把职工基本工资、津贴和补贴、政策性奖励金等一并计入年度工资总额,做大体量,增强职工购建房及偿还住房贷款能力。企业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据介绍,至3月底,我市公积金实缴人数为16.73万人,累计归集总额77.03亿元,归集余额43.0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4.77亿元,贷款余额39.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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