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全国棚户区改造开工600万套 今
昨天,住建部在官方网站公布,2017年1月至10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已开工600万套,完成融资1.68万亿元。这意味着原订去年需要完成的棚户区改造开工特殊任务早已提前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管理工作安排,从2015年开始,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到2017年年初,需要完成1800万套的棚户区改造特殊任务。去年是棚户区改造三年管理工作的收尾之年。
新京报名记者从住建部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01万套,2016年棚户区改造开工606万套,2017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目的600万套。共计完成1800万套的棚户区改造特殊任务。
去年下半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决定,2018年到2020年三年星期里,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这是棚户区改造的第二个三年计划。面对第二个棚改3年方案,住建部要求各地,要重点项目图谋好2018年棚改管理工作,尽快实施工程项目、经费等,确保来年棚户区改造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
市财政局等四机构联合发表文章法规“棚改”融资
本报讯(名记者 朱开云)为更进一步法规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融资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市国际金融工作局、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司令部的办公室、市住建委月底联合发布了《关于更进一步法规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融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区各相关机构在开展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融资管理工作时,要严苛按照司法部、持续发展进行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更进一步法规地方中央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极力制止地方以中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名义违法行为违法融资的通知》等相关文档的要求,极力遏止出现中央政府违法担保等违反地方中央政府负债管理工作的行为。
根据通知,海淀区、区财务可以通过注册资本注入、以奖代补、利息贴息等多种方法支持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但市有关机构、各合署及其隶属于机构采用中央政府与社会上资产合作伙伴(PPP)方式,筹资成立各类融资基金会等方法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以任何方法承诺回购社会上资产方的融资利息,不得以任何方法承担社会上资产方的融资利息伤亡,不得以任何方法向社会上资产方承诺低于利润,不得对受限合伙制基金会等任何股权投资方法额外附加条文变相举债。
根据通知,各区开展棚户区改造时,不得将公益资本、库存农地注入融资的平台该公司;不得承诺将库存农地预想出让收入作为融资的平台该公司偿债私人企业;不得借助中央政府性自然资源干预银行长时间经营管理行为;不得违反法规等明确规定,以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任何方式为融资的平台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同时,海淀区有关机构、各合署及其隶属于机构开展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时,除发行地方中央政府票据方法外,不得以任何方法举借负债;不得以文档、请示报告、领导批示等任何方式,要求或决定中小企业为中央政府举债或变相为中央政府举债;不得为任何的单位和一个人的负债以任何方法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的单位和一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法律责任。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