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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员工少的企业免三年

  本报讯(记者郭舒晨通讯员学勤美雪杨越)残障人士创业就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与我市的“税收温度”密不可分,在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助残扶残政策支持下,越来越多的残障人士走出家门实现就业增收。记者昨日了解到,2021年我市共有863户次企业享受安置残障人士就业各项税收优惠5100万多元。

  谢启明是落户厦门的全国第81家“中途之家”创办者。税务人员走访这家企业辅导时发现,企业的营业收入为零,营业成本费用却列支了80多万元,且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数据与财务报表不符,营业外收入申报了70多万元。

  经了解,“中途之家”的主营业务是免费给脊髓损伤者提供指导培训,所以收入为零。70多万元的营业外收入中,除了少部分为爱心人士捐赠外,主要为公司承接的一些政府扶残项目建设,属于另一业务,但会计错误地登记成营业外收入,未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为零。

  随后,税务人员与企业财务人员一起,根据业务实际,将所属年度的账簿资料进行梳理归类,更正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次日,财务人员到柜台重新申报了企业所得税。“感谢税务部门的耐心指导,帮助我们健全财务制度,规避涉税风险,让我们安心。”谢启明说。

  据了解,为方便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办税服务厅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建立导办帮办代办制度,为残疾人士提供“进门”到“出门”全流程“一对一”陪伴服务,提供“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引导残障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途径完成涉税事项办理。

  根据政策,我市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的申请流程,可拨打12366热线或前往就近的办税大厅咨询。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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