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全国首例!这家科创板公司被投资者起诉获受理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还有这些细节


  国内现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3月15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投资者诉紫晶存储(688086)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法院当日公告显示,原告诉称,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告认为,其系紫晶存储股票投资者,因紫晶存储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故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紫晶存储赔偿损失。

  “上海金融法院将审慎审理此案,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引领金融交易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功能。”上海金融法院表示。

01

取消前置程序后首例受理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按2021年4月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公司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本案中,紫晶存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投资者起诉紫晶存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属于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应由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管辖。

  同时,该案也系上海金融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前置程序后,受理的首例未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此前,为强化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纠纷集中管辖司法应对,上海金融法院曾专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发挥专业审判优势,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支撑。

  在法律界人士看来,伴随注册制改革推进,中国特色证券执法体制与司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正取得实质成效。首例涉科创板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的出现,亦标志着投资者的维权意识有着显著提高。

02

违规质押担保余额达3.73亿元

  回看该案被告方紫晶存储,作为国内具有较强竞争水平的光存储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刚满两年,如今为何被投资者告上法庭?

  紫晶存储于今年2月12日突发公告被立案调查。当日,曾有知情人士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分析称,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大概率指向紫晶存储2020年年报信息披露。该份年报曾显示公司在上市后即频繁变更业务模式,委托研发对象和预付款性质亦发生显著变化;由此推测,公司在上市之后发生“质变”或是被立案调查的直接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司的系列举动已为监管部门“盯上”。自2020年年报发布后至今年2月披露被立案调查当日,上交所前后对紫晶存储的三次监管问询,一共涉及了38个问题。除了上市后发生的大额预付款、业务模式改变这两大疑点,应收账款、上下游变化、货币资金等多个细节也都在持续监管视野之内。

  至上海金融法院受理上述案件的前两天,3月13日,紫晶存储披露了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发现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

  “公司已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2年3月10日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其中存于广州银行的1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已于2022年3月5日到期,相应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紫晶存储称。

  自查报告还显示,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确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系其本人授意安排完成,相关程序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或信息披露义务。

  在3月13日紫晶存储公布自查事项当晚,上交所亦连夜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进一步披露:涉及被担保方借款的资金用途和实际资金流向;违规担保的相关参与人员、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说明董事长郑穆相关承诺履行的可行性及是否存在保障措施等诸多问题。

  “针对本次违规担保行为,本所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上交所表示。

(文章来源:e公司)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