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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公司无法经营时,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布破产后,在法定期限内由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那么宣布破产债务怎么办?

个人申请破产后,可视为没有偿还能力.此时,可以分析债务问题没有偿还能力.

《民法通则》第一百八条规定:债务必须偿还.暂时无法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这表明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是,目前社会债务无法偿还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无法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拒绝偿还.《民法通则》对此也只作了上述原则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法偿还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暂时无法偿还.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个是永久无法偿还.永久无法偿还的,只能偿还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这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判决,支付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债权人有多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应按以下顺序偿还债务.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者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报酬佣员工的费用.

2、共同利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债务.共利债务包括

(1)管理者或债务人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未履行的合同的债务

(2)债务人的财产受到无缘无故管理的债务

(3)债务人不当利益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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