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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高温补贴标准

2018年夏天已经到来,高温天气也随着夏天的到来,许多省市制定了2018年的高温补助标准,今天主要了解2018年浙江高温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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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决定适当提高员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冷却清凉饮料费)的发行标准,即高温作业人员每月225元的非高温作业人员每月180元的普通员工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工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职场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向工人发放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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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而且在气温最高时间段3小时以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采取换班等方式,缩短工人的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孕妇员工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温度在33℃以上的职场作业,确保工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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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暑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冷却措施,积极改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为工人提供充分、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饮料和必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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