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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气风光水核如何协同发展?“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明方向

  中国能源变革进程持续。3月22日,《“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布,文件主要阐明了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绘制了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文件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

  文件指出,我国能源革命方兴未艾,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形成了多轮驱动的供应体系,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处于世界前列,具备加快能源转型发展的基础和优势;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供应链安全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有待提升,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如何推动各个能源类型协调发展呢?文件指出,要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能源情报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宽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能源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十四五”能源规划的名称与“十二五”“十三五”有了新变化,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顺应了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八个字是现代能源体系的核心内涵。

  平安证券方面分析,传统能源方面,文件延续了“先立后破”的思路,同时更加明确了化石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十四五”期间化石能源需求仍将维持稳定。新能源方面,文件继续强调风电、光伏的优先级定位,其发展前景仍好,BIPV、绿氢有望成为新兴赛道。除一次能源外,二次能源方面的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电网改进带来的上游需求扩张,以及储能技术的投资需求提升等方面值得关注。

  煤油气风光水核如何布局?

  从自然资源储量来看,中国依然是“富煤、少气、贫油”的国家。能源结构决定消费结构,截止到“十三五”,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占比分别为56.8%、18.9%、8.4%、15.9%。在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格局下,煤炭的占比已经有所下降,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风电、核电的装机容量迅速增加。

  具体到各种能源类型来看,文件我国对各种能源的表述各不相同。对于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最高的煤炭,文件中指出,加强煤炭安全托底保障,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保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必需的合理裕度,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充分发挥现有煤电机组应急调峰能力,有序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

  增强油气供应能力。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坚持常非并举、海陆并重,强化重点盆地和海域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和勘探,夯实资源接续基础。石油产量稳中有升,力争2022年回升到2亿吨水平并较长时期稳产。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节能力。

  对于风光发电方面,文件指出,要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制氢示范。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

  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坚持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河段水电项目开工建设。实施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推进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推动西南地区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

  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保持平稳建设节奏,合理布局新增沿海核电项目。到2025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

  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在粮食主产区和畜禽养殖集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物天然气工程,促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地热能供热制冷,在具备高温地热资源条件的地区有序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海洋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在近海岛屿供电、深远海开发、海上能源补给等领域应用。

  如何兼顾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

  能源领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主战场,“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供需相对宽松,但还是出现了电力、煤炭、天然气等供应时段性偏紧的情况。“十四五”期间,中国能源企业要如何兼顾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呢?

  张立宽表示,实现能源安全与双碳目标,国家要持续推进能源发展制度创新。一是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建立以能源法为统领,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单项法律法规为支撑,以相关配套规章为补充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健全能源转型市场化机制,推动电力、油气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面对“如何有力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问题,国家能源局回应称,“十四五”时期,能源消费仍将刚性增长,能源保供的压力持续存在,要着力增强能源供应能力。统筹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把供给能力建设摆在首位。一方面要做好增量,就是要把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好,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持续扩大清洁能源供给。另一方面要稳住存量,发挥好煤炭、煤电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着力提升国内油气生产水平。

  文件还指出,我国要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电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以用户为中心,加强供需双向互动,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合理配置储能规模,改善新能源场站出力特性,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氢能方面,要高效可再生能源氢气制备、储运、应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多元化示范应用。氢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示范应用。氢能、电能、热能等异质能源互联互通示范。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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