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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需警惕:疫情可能通过快递链条传播

  3月22日、23日,杭州公安和杭州市邮政管理局先后发布警情通报和案情通报。据悉,3月9日余杭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流调溯源工作中发现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专家表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止疫情通过快递包裹传播刻不容缓。

  涉事企业被立案调查

  3月23日,杭州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案情通报:3月9日,余杭区仁和街道顺丰中转场发生疫情。邮政管理部门在处置过程中发现,涉事企业涉嫌存在违反邮政业法律法规等行为。3月13日,杭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法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3月22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3月9日余杭区疫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在流调溯源工作中发现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经公安机关调查,该公司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相关责任人员陈某某、杨某某、汪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需要注意的是,这两则通报分别提到的浙江顺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路物流)和余杭顺丰中转场都与顺丰有着密切关系。

  根据此前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披露的信息,“0309余杭疫情”出现在余杭区仁和街道顺丰速运中转场,属于杭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下属的分拨场地。该场地并不直接与快递用户接触,主要功能是对快件进行分拣处理。

  疫情发生后,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中心按照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要求,立即关停了该中转场,对各地寄往浙江的快件通过其他分转场地进行分发,并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消杀。

  通报中提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顺路物流是顺丰旗下公司。企查查显示,顺路物流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由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当前,为了应对疫情,邮政快递行业在不断加强快递消杀工作,以防疫情通过快递链条传播。然而,依然有企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出现这样问题的关键在哪儿?就这些疑问,中国商报记者联系了顺丰集团相关人员,然而并未得到答复。

  为快递安全敲响警钟

  对于余杭疫情中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相关部门给予了严肃处理。杭州公安发布的警情通报中提到,顺路物流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顺路物流具体违反了哪些要求,目前还未公布。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违反哪一条,都要负相关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次余杭疫情的确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影响。3月17日,杭州市举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到,“0309余杭疫情”中,病例高度集中在余杭区仁和顺丰速运中转场。这次余杭疫情具有多点多源多发、人物同传、涉及面广、隐秘性强的特点,是今年以来杭州市所有疫情当中最严峻、最复杂的一次。

  余杭疫情不仅造成顺丰中转场工作人员感染,后续又造成了部分非顺丰物流园内的快递人员的感染。疫情发生后,杭州顺丰网点暂停,快递包裹滞留给大家的生活带来不便。

  实际上,近年来顺路物流屡遭处罚。天眼查显示,顺路物流曾遭行政处罚6次,历史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4.8万元。其中,2021年8月,因公司的某航运货物中夹带干冰未申报(干冰为航空禁运第九类危险品),存在夹带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000元。同年9月,因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被罚款3.5万元。

  在疫情面前,快递安全面临挑战,这些疫情传播造成的严重后果,也让大家更清楚地认识到,防止疫情通过快递链条传播刻不容缓。此次余杭疫情中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为快递行业的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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