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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盲盒等新消费套路暗藏“新猫腻”?看懂这些提醒 消费明明白白

  直播带货真丝变“100%人丝”、“盲盒”装过期食品、网购商家承诺不兑现……4月6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省消委)发布《2022年一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的报告》,《报告》指出新消费问题主要表现在:直播带货消费纠纷热度不减、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亟待提高、盲盒经济泛滥发展。同时,也发布典型案例和提示,为广大消费者识别新消费“套路”支招。

  新消费问题1:直播带货消费纠纷热度不减

  近年来,直播带货模式发展迅速,其以生动、直观的方式营造抢购氛围从而吸引消费者消费,但直播带货乱象丛生引发了大量消费投诉。

  比如,2022年2月27日,消费者张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直播间看见商家宣称衣服材质是真丝面料并且假一赔九,于是花费289元购买了一件。3月14日,张女士收到衣服后发现,吊牌标注面料为“100%人丝”,多次与电商平台及商家协商无果,遂向成都高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商家提供的质检报告显示衣服为合格产品,但未标明面料是真丝。商家行为属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构成消费欺诈。最终,商家向消费者退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共计1156元。

  新消费问题2:网络购物售后服务亟待提高

  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消费的重要渠道,因涉及多个主体以及复杂的物流环节,售后问题多多。

  《报告》举例,2022年1月24日,消费者刘先生向四川省消委投诉称,其于2021年1月26日在某旗舰店购买了一款价格700元的键盘,该店承诺“以换代修(不限次数)”,但实际发生无法正常使用问题时提出“以换代修”被拒,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经调查,消费者无法提供商家“以换代修(不限次数)”相关宣传截图证据,不能有效证明商家承诺,无法认定商家行为属于不履行承诺。但消费者所购键盘出现无法正常使用问题,商家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并补偿50元消费券,承诺完善服务。

  新消费问题3:盲盒经济泛滥发展

  近年来,盲盒因其新奇的销售模式受到年轻人追捧,为迎合不同年龄层的消费者,经营者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包装销售各种类型的盲盒商品。但随着不断发展,其中存在的质量良莠不齐、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问题逐渐成为投诉热点。

  《报告》公布了1起典型销售过期食品盲盒案例。2022年2月17日,消费者蔡女士向乐山市井研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其孩子在文具店购买了“盲袋”,通过外包装无法获知产品内容和信息,拆开后发现是棒棒糖、巧克力豆等预包装食品且均过期,要求文具店退货并赔偿损失,但双方协商无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消委工作人员在文具店现场发现十几个装有过期食品的“盲袋”。经调解,文具店同意向消费者赔偿1000元并表示歉意。

  五大消费提醒让消费明明白白

  无论是直播带货还是盲盒经济,其销售平台都和网络密切相关,在此,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平台,货比三家。尽量选择大型、规范的网购平台和信誉度高的网店,全面了解产品信息,不要轻信折扣、好评以及销量,多渠道对比,参考不同平台的消费评价。

  二是依法行使退货权。因检查商品的必要性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的,消费者可以主张7日无理由退货权;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主张退货、更换、修理,不受7日限制。

  三是要充分行使验货权。《规定》明确,“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的格式条款视为无效,为了有效维权,消费者应重视验货权,先验货再签收,尤其是贵重或易碎物品。

  四是要确保支付安全。消费者不要在平台之外进行支付,不要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以免造成资金损失。如果平台内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平台支付方式以外的渠道进行支付,消费者可以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责任。

  五是留存证据及时维权。网购过程要保存商品宣传页面、聊天记录,尤其是直播购物时,对主播宣传内容进行录屏或截屏保存,发现商品存在质量不合格、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问题要及时维权,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委组织进行投诉。

  此外,省消委再次提醒,在万物皆可“盲”的时代,盲袋、盲盒等产品不是法外之地。虽然盲盒类商品具有特殊性,消费者无法提前知晓内部商品信息,但不代表消费者要为这种隐蔽性买单。盲盒经营者应履行法定义务,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外包装要标明商品类型和关键信息,须符合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要求,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权等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四川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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