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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无法成为药企规模化的新支付方

保观 | 聚焦保险创新

过去5年来,商业健康险的创新层出不穷,但除了百万医疗险,其他的创新都未见起色。在众多的创新中,有很多合作方尤其是药企和一些医疗机构将保险仅仅作为一种支付手段,而不是风险保障,希望通过保险这一工具来为医疗服务或产品直接付费。虽然,保险确实是一种消费品,但用户消费的是风险保障,而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服务购买。因此,这样的保险创新违反了保险的基本原则,也就无法走远。

随着经济发展的加速,生活成本被大幅抬升,人口出生率出现了明显下滑,作为社保的一部分,医保面临长期发展的可持续性挑战。另一方面,用户在经济能力获得提升之后,对医疗质量的需求明显上升,这推动新技术和新产品的使用,反过来进一步加大了医保的压力。因此,医保不得不强化支付控制能力,一方面通过持续压制药品和耗材的价格来降低单价,减缓费用增速,另一方面推动DRG的实施,强化医疗费用的透明化,使得医疗费用的效率得到提升。

随着医保控费的强化,很多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在大幅降价的前提下,通过以价换量得以纳入医保,但也有很多坚守自费市场,这推动了部分有支付能力的用户寻求商业保险的覆盖,以降低自身未来面临的灾难性风险。

从世界各国来看,随着医保控费能力的增强,在以医保为主体的地区,商保往往能获得较快的发展,这既有费用转移的因素,也有用户对更高医疗质量的追求。

不过,虽然用户对商保的需求增长了,但并不代表用户购买的是一个即时消费的产品,并不能带来对某些产品和服务的直接营收拉动。保险的利益属性和药耗等技术治疗手段的利益属性是相悖的。

真正希望购买保险保障的用户看重广谱性,未来性,尽可能全面性:

广谱性:保险产品的保障覆盖需要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于一个病种或一类保障(比如只有药品)。

未来性:保障能够持续且对于新推出的新技术新产品能全面覆盖,而不是仅仅覆盖当前的治疗手段。

全面性:不仅是广度,保障的深度和力度也要足够,特别是在医保赔付的缺口上,要能有明显的覆盖强度。

但是,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则看重消费性,当下使用性,费用为先性:

消费性:这些服务和产品希望推动用户持续的消费,追求的是高频性,而不是低频的使用。

当下使用性:要增加产品收入就必须推动当下销售,而不是等待远期产生的可能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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