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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迟到期限缩减 新增地方债“打法”有变

今年开年我国地方债发行呈现新变化。截至今年4月初,我国湖北与四川相继发出年内首批地方新增专项债券,这一动作相较往年出现延迟。而在此前的一季度,随着偿债高峰到来,各地方政府通过再融资债券集中掀起了一轮“借新还旧”风潮,用以偿还政府存量债务。业内预计二季度后,我国各地将迎来一波新增专项债发行高峰,但同时也提醒重点关注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发行迟到期限缩减 新增地方债“打法”有变

再融资债券成主流

与往年不同,在一季度地方债券中,鲜有新增地方债券,再融资债券则成为主流。日前,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各地已组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51.1亿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364亿元,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8587亿元。3月当月,各地组织发行地方债4771亿元,包括新增地方债364亿元,再融资债券4407亿元。

财政部在《2018年4月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务余额情况》中明确,再融资债券是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是财政部对于债务预算的分类管理方式。Wind数据显示,我国再融资债发行量在到期量中占比逐年增加,从2018年的78.6%增长至2020年的91.2%。

财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伍超明指出,2021年财政将迎来新一轮偿债高峰期。据了解,今年国债、地方政府债、城投债三项合计到期规模高达9.2万亿元,较2020年提高1.8万亿元,偿债压力增长。

同期,政府隐性债务压力也与日俱增。去年12月以来发行的新一批再融资债的资金用途和信息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官方文件存在细微差别。据中金公司研究部分析指出,历史上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资金用途往往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但从去年12月起,新发行的再融资债资金用途开始转变为“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然而,前述再融资债中,理应披露债务发行规模、到期本金规模等信息。但今年1-2月发行的45只地方政府债也全部为再融资债券,资金用途仍为“偿还存量(政府)债务”,也均未披露所偿还债务的信息。对此,前述机构指出,“‘存量政府债务’可能包含非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其资金用途范围扩大,不排除用来置换隐性债务的可能性”。

由于偿债高峰渐近,化解隐性债务危机迫在眉睫。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合理扩大3.65万亿元专项债使用范围。对此,浙商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李超指出,需关注政府存量债务,特别是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问题。

新增专项债发债高峰将至

实际上,关于化解隐性债务压力,国内已有布局。据了解,在2019年化解隐性债务的实践中,相关部门曾推出债券置换隐形债务的试点方案。自去年12月以来,公开披露的已有湖南、云南、河南、浙江、安徽、青海等在内的15个县区被纳入国家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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