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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残疾人不慎坠亡 家属获赔10万元

  “感谢政府的好政策,确确实实温暖了我们残疾人家庭的心。”5月13日,兰州市已故残疾人侯某的父母在收到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后,含泪对市残联工作人员说。

  今年4月14日上午9点30分许,23岁的智力残疾人侯某在家中发生意外,开窗户时不慎从7楼坠落,当场死亡。家属根据理赔宣传卡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报案理赔。

  接到报案后,承保单位中国人保兰州市分公司第一时间向“兰州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项目甲方单位市残联通报了案情,在市残联的具体指导下,立即派出理赔专员,配合辖区派出所、出诊医院、街道、社区进行了调查取证,确定侯某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死亡原因为意外伤害死亡,属于保险责任,应赔付死亡赔偿金。随后,该公司启动绿色理赔通道。5月13日,市残联和中国人保兰州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一起,将10万元保险赔付金送到了侯某父母手中。

  侯某父母之所以能获得理赔,得益于一份由政府买单的特殊礼物。据了解,“十三五”期间,为有效保障残疾人平安出行,从2016年开始,市残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连续为我市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此项措施在为残疾人送去意外伤害保障的同时,也给残疾人家庭因发生意外伤害致贫、返贫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兜底保障,让残疾人和其家庭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提升了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应对、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市残联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在此基础上,力争在“十四五”中期将该项保障措施扩大到所有残疾人群体。

(文章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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