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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回头看”专项治理

  本报讯(记者孙建伟通讯员李彤)从市医保局获悉,从5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我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回头看”专项治理行动,对医疗机构2021年6月20日之后挂网化学药品的采购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主动采购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药品,释放药品挂网政策红利,从源头上缓解患者“看病贵”问题。

  根据相关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在合理用药基础上,在省药品采购平台线上采购,严禁线下交易。未在省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但患者和医疗机构临床必需的药品,先行线下采购的,7个工作日内在省药品采购平台进行备案。在切实保障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需求前提下,按照先中选药品后非中选药品、先价格较低药品后价格较高药品的原则进行采购。对非临床必须的,医疗机构应采购使用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的药品。对专家认可但未挂网的药品,原采购的医疗机构可持续采购使用;原未采购使用的医疗机构,非临床必须的继续使用同质量层次价格较低药品。

  市医保局将依托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等信息系统,以核实督导数据材料信息为抓手,举一反三,在重点对公立医疗机构督导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抽查巡查比例和力度,治理中发现的无正当理由仍采购、使用同质量层次价格较高药品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核实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采购使用价格适宜药品意识,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文章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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