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同护消费权益 共促消费公平”研讨会在京召开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于5月20日在京举办“同护消费权益共促消费公平”线上研讨会。会议的目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深入研究新时代第三方评测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更好保障消费安全,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是衡量显性市场秩序的重要指标。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政府、消费者协会、企业、第三方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多方参与,共同努力。

  消费安全权和获得真实信息权始终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内容。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了消费者6项权利,第一项就是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第三项是使消费者取得充足信息。我国1993年制定、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8项权利,第一项就是消费安全权,第二项是获得真实情况的权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叶宝文在发言中指出,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因,产品生产者使用什么样的材质、添加何种化学试剂、添加剂,专业性的产品信息消费者难以知晓。政府检测机构通过检测发现这些问题,是政府的职责。但是政府不可能包揽所有的评测,必须有大量的第三方评测机构参与。

  第三方评测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力量,是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公治的重要方向。第三方评测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是行业企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在消费维权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础。

  他对第三方评测提出四点希望:

  兼顾正面宣传和曝光问题。在揭露消费领域问题的同时,适当进行正面宣传,提升我国消费产品质量形象,提高国内消费信心和信任,服务双循环发展大局。

  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关联业务,取得收入,弥补公益性投入。在不忘初心的前提下取得更多的关联业务收入,是第三方评测长远发展的基本条件。

  兼顾评测结果的政府和市场运用。积极与政府认证认可、标准化工作机构沟通,争取工作指导,自觉加强合规建设;主动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反馈,良性互动,促进和推动问题的解决,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兼顾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独立性是第三方评测机构的显著特征,评测结果的客观公正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牢固树立信用理念,信用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而信用的崩塌则是一瞬间的事情。

  国内第三方评测代表——杭州老爸评测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就业务开展、科普宣传、公益性与盈利性的关系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就共同话题,展开广泛交流、深入探讨。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刘永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