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场外期权违规!中金、中信建投、华泰证券遭监管点名

  节日前夕,三家头部券商集体遭遇监管点名。

  6月2日,证监会一次性挂出3份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开给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和华泰证券。其中,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为警示函,华泰证券则为责令改正。但从案由来看,三家券商全部涉及场外期权业务违规。

  证券公司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由于衍生品业务属于复杂金融业务,要求券商具备强劲的资金实力以及风险定价、销售实力,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集中度也相当高,基本上属于头部券商的“游戏”。此次被点名的三家券商,均为一级交易商。

中金、建投被发警示函

  同样被出具警示函,中金公司和中信建投的违规事由略有区别。

  证监会发现,中金公司1笔场外期权合约对手方非专业机构投资者。而根据《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管理办法》,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方,应当是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中信建投则是有1笔场外期权合约股票指数挂钩标的超出规定范围。根据《办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个股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股票指数标的不得超出协会规定的范围。

  证监会表示,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合规管理不到位。最终决定对两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华泰证券“三宗罪”

  相对于中金和建投,华泰证券的违规事项较多,共有三项:

  一是部分场外期权合约个股挂钩标的超出当期融资融券范围;

  二是未对部分期限小于30天的场外期权合约出具书面合规意见书;

  三是场外期权业务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内部流程执行不规范,未按要求进行衍生品准入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对于合约期限30天以下、行权价偏离标的资产市场价格超过20%的合约,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应当对产品合约设计的合规性进行审慎评估并出具书面合规意见。

  证监会表示,以上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决定对华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整体来看,三家券商主要是在标的及合约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突破了监管规定所要求的底线,最终招致监管处罚。

三家均为一级交易商

  近年来,国内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迅速。场外衍生品以收益互换和场外期权为主,参与券商较多。但由于衍生品业务属于复杂金融业务,要求券商具备强劲的资金实力以及风险定价、销售实力,场外衍生品市场的集中度也相当高,基本上属于头部券商的“游戏”。

  虽然此次遭遇监管“提点”,但以场外衍生品为代表的非方向性业务,仍是券商核心增长驱动力之一。

  中信建投在2021年年报中介绍,其衍生品交易业务可圈可点,场外期权业务和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大幅度提升。稳步推进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场外衍生品业务,积极探索新的挂钩标的种类及收益结构,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投资需求。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新增规模3434.47亿元,同比增长39.34%,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1029.61亿元,同比增长150.83%。

  截至2021年年底,华泰证券场外期权业务存续合约笔数1753笔,存续规模1221.63亿元(监管报表数据口径)。在2020年,华泰证券场外期权交易业务存量为672笔,存量名义本金为362.45亿元。对比来看,华泰证券2021年场外期权业务在数量和规模上发展迅速。

  在交易商管理方面,证券公司参与场外期权交易实施分层管理,根据公司资本实力、分类结果、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专业人员及技术系统情况,分为一级交易商和二级交易商。

  其中,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经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或B类BBB级以上,持续规范经营且专业人员、技术系统、风险管理等符合对应条件的证券公司,经协会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展业一年情况良好、未有重大风险事件的,可向监管申请成为一级交易商。

  5月26日,中证协公布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名单公告(第十五批),新增西部证券为耳机交易商。截至5月26日,一级交易商仅有8家,分别为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申万宏源、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也即,此次监管点名的3家券商均为一级交易商。

  中证协发布的场外业务开展情况报告显示,2022年1月,证券公司开展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新增初始名义本金6124.49亿元;截止期末,场外金融衍生品存续未了结初始名义本金合计20756.78亿元。

  海通国际研报指出,由于场外期权是非标准化合约,需要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报价、涉及期权合约、周转场内期权等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求。中性假设下,预计2022年券商场外权益衍生品业务合计收入达到303亿元,到2032年将达到821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