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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座和壶体可能分解 这款咖啡壶不能用 宜家启动召回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6月8日)发布一条产品召回信息,涉及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1491件咖啡壶。

  今天起,至今年9月7日,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召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生产的型号为“00360224”、生产批次为“2040-2204”的“IKEA 宜家”METALLISK梅塔里斯克意式咖啡壶(高度:22厘米,直径:12厘米,容量0.4升),共1491件。

  对于召回原因,宜家方面表示,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胀裂,造成底座和壶体分解,可能会产生烫伤等受伤风险。

  宜家方面敦促所有消费者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将提供全额退货处理。相关消费者可通过宜家官网在线客服、电子邮箱、客服电话等联系沟通召回事宜。

  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可能普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也就是缺陷。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服务等措施,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

  其中,召回是指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采取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来消除缺陷或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启动召回程序,要靠经营者的主动,召回的主体责任是企业本身。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拒绝或拖延召回缺陷商品的经营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目前,网络平台已成为许多缺陷消费品的主流通渠道,仅靠缺陷品生产厂商履行召回义务,公布召回信息,知道的消费者可能并不多,召回的实效很难得到保证。因此,召回的模式也需要转型升级,尤其要确保线上召回信息的对称性。

  去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推出了缺陷消费品召回新举措,在一些网购平台试点,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实施召回的缺陷消费品最快可在相关平台上实现同步下架,未能消除缺陷的,不得再次销售,大幅降低应召回产品仍滞留在市场上的风险,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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