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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更多银行间市场成熟机构投资人 交易商协会评估更新《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名单》

  记者今日获悉,根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遴选细则(2020版)》相关要求,交易商协会已于近期完成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机构投资人名单》2022年度第一次评估更新。

  为提升定向发行产品投资交易便利、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交易商协会持续加强定向投资人队伍建设,积极引入长期投资者,并于2020年升级打造专项机构投资人名单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据悉,更新后的名单覆盖了更多银行间市场成熟机构投资人,主要呈现两方面特点:一是机构类别多元,涵盖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中小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境外投资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各类投资人;二是机构投资积极性较高,名单内各类机构平均持有债务融资工具达270亿元以上,各月末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平均持有量较2020年末提升5.5%。

  交易商协会表示,更新后的名单可有效满足各类投资人对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需求,充分发挥投资人群体在推动定向发行市场纵深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此次更新还调出了部分实际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活跃的投资人,名单有效性进一步提升,被调出的机构满足条件可再次申请或经定期评估成为专项机构投资人。暂未纳入名单的机构可作为特定机构投资人参与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交易,由主承销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协助履行投资人加团流程。待符合遴选细则所列遴选标准后,可随时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成为专项机构投资人,申请成功后即可获取相应的投资交易便利。

  一直以来,交易商协会不断提升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已累计服务2600余家各类非金融企业,累计发行规模达7.8万亿元,存续2.4万亿元,以中长期限为主,持续有力保障市场主体融资提质增效。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持续优化定向发行机制安排及定向投资人管理模式,进一步激发定向发行市场活力,持续发力稳增长、促发展,不断提升银行间市场多层次制度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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