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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速览 | 市场监管总局:散布含“即将全面提价”等用语信息推高价格预期可被认定违法

  1. 国家税务总局:截至6月9日已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2万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6月10日举行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截至6月9日,各级税务部门已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超2万亿元。其中4月1日至6月9日,已有14250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已累计有15483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超过去年全年办理退税规模的两倍。(证券日报网)

  2. 市场监管总局:散布含“即将全面提价”等用语信息推高价格预期可被认定违法

  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在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经营者有下列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认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包括捏造生产、进货成本信息并散布的;捏造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信息并散布的;捏造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信息并散布的;散布信息含有“即将全面提价”“涨价潮”等紧迫性用语或者诱导性用语,推高价格预期的;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的;捏造、散布推动或者可能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其他信息的。

  同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的;未提高商品价格,但不合理大幅度提高运输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的;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等行为,也将被认定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指导意见》还明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包括捏造、散布商品供求关系紧张的虚假信息,引发市场恐慌,推高价格预期的;同时使用多种手段哄抬价格的;哄抬价格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的;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伪造、隐匿、毁灭相关证据材料的;阻碍或者拒不配合依法开展的价格监督检查的;其他可以被认定为依法从重的情形。(证券日报网)

  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2022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国家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强化项目统筹整合,推进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为便于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粮食生产支持

  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三、种业创新发展

  四、畜牧业健康发展

  五、农业全产业链提升

  六、新型经营主体培育

  七、农业资源保护利用

  八、农业防灾减灾

  (农业农村部网站)

  详情: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2022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4. 工信部:中方愿与英方深化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绿色制造等领域政策协调、标准融合、技术合作

  6月10日,记者从工信部获悉,首次中英产业合作对话已于6月9日以视频形式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肖亚庆,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国务大臣夸西·夸腾与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部副大臣菲尔普出席会议。

  肖亚庆指出,去年10月和今年3月,主席两次同约翰逊首相通电话,为推进两国关系行稳致远指明了方向。中英产业合作互利共赢,取得了不少成果。中方愿与英方深化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绿色制造等领域政策协调、标准融合、技术合作,共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打造开放、公平、非歧视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夯实两国产业合作基础。

  夸西·夸腾表示,产业合作对话对于英中双方实现减碳减排目标,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今后开展更多务实合作。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首次中英产业合作对话联合成果文件。(证券日报网)

  5.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规划文件,推进全国第二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6亿元,重点支持纳入“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相关项目建设,推进太湖流域、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等重点地区水环境保护修复,积极支持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重大战略内重点流域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着力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投资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及时跟进投资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并充分发挥引导效益。(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号)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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