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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经济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都有哪些新看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新回应!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一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拟于6月2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审议体育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杨合庆16日在记者会上通报了近期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情况,并做出相关回应。

  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等从事垄断行为

  杨合庆介绍,反垄断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基础性的法律,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根据平台经济领域竞争方式和特点,进一步明确了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中的适用规则。既有总扩性的规定,比如在总则中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同时也有针对垄断行为类型规定的细化规则,比如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章中规定了专门条款。

  杨合庆说,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提请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主要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根据反垄断执法体制改革的最新实践,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是本法的执法部门。

  二是进一步明确反垄断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具体适用规则。

  三是完善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

  四是对未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完善。

  五是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拟提高电信网络诈骗法律责任部分罚款幅度

  杨合庆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它的突出特点是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全链条治理。在总结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为坚决打击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请审议的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提高法律责任部分的罚款幅度,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措施。

  二是完善涉诈资金链治理,有效防范涉诈洗钱活动。

  三是扩大反诈宣传义务主体,增强宣传防范实效,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进一步区分不同情形,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的精准防范。

  明确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杨合庆表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这次修改的一个重点和着力要解决的问题是,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这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压实各有关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这次修改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农产品收购者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分装销售的,也应当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在之前的草案中对于生产者、销售者都提出了要求,这次对收购者也提出了要求。

  第二,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要求农产品销售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三,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对冷链物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第四,规定了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农产品的经营者和平台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第五,强化了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管理职责。

  规定黄河保护省级协调机制

  杨合庆介绍,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规定黄河保护省级协调机制,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责;

  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明确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增加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

  三是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增加黄河流域生态状况评估、土地荒漠化和沙化调查监测、水土流失调查监测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要求,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明确在禁渔期内禁止在黄河流域重点水域从事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的美好。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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