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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昌烧坊宣传内容疑“碰瓷”茅台 经销商1919被罚60万

  红星资本局6月23日消息,成都亦玖亦玖终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亦玖亦玖”)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面临60万元罚款。

  根据一份文书号为“成锦市监处〔2022〕5101042200023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今年1月25日,执法人员在成都亦玖亦玖庆云西街店(即1919庆云西街店)发现,经营场所有一块可移动式宣传制品,展示着关于衡昌烧坊的宣传内容。其内容显示,1929年开办的“衡昌酒房”后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的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1953年7月茅台酒厂接办恒兴酒厂。同年8月,茅台酒厂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

  对此,执法部门认为,上述宣传内容会使消费者对店内销售的衡昌烧坊的历史渊源产生误解,构成虚假商业宣传。执法部门指出,成都亦玖亦玖与贵州茅台(600519.SH)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关系,使用“贵州省茅台酒厂”进行宣传也没有获得贵州茅台的授权或许可。

  根据检查发现,此次宣传内容从2021年7月开始摆放。虽然宣传制品不是上述当事人制作,但成都亦玖亦玖作为产品经销商,实施了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摆放宣传制品的行为,对于宣传制品的真实性,成都亦玖亦玖不能提交证据证明。

  为此,执法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决定对成都亦玖亦玖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截图

  红星资本局6月14日前往上述1919门店发现,相关宣传制品已经没了踪影。“我们早已知晓处罚公示,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后,我们第一时间就下架了相关宣传制品。”对于上述处罚,成都亦玖亦玖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此次处罚其实不是我们公司出现的问题,而是酒厂方在宣传广告中出现了广告语不当,我们公司被罚其实挺冤枉的。”

  不过,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处罚,并对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应培训,防范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士还称:“目前处罚决定还处在公示期,我们已经提起了行政复议。”

  红星资本局查阅发现,此次处罚涉及的衡昌烧坊,为环球佳酿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佳酿”)旗下公司生产。

  环球佳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已经知道上述处罚决定。不过,对于该公司与茅台的关系、为何会在宣传中“蹭”茅台酒厂、怎样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等问题,截至红星资本局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环球佳酿成立于2017年5月,法定代表人张家豪,注册资本1亿元。天眼查APP则显示,邓鸿控制环球佳酿96%的股权。今年2月,邓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2021年,环球佳酿旗下仅衡昌烧坊的营收已超13亿元、实现利润超4亿元。他的下一个目标,是将酱酒品牌衡昌烧坊,打造成为环球佳酿的第一个百亿大单品。

衡昌烧坊据环球佳酿官网

  环球佳酿官网显示,该公司已经斥巨资分别在成都邛崃、泸州、贵州茅台镇建立了三大白酒酿造基地,产品香型包括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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