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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涉合同纠纷 公司第二大股东被裁定支付收益补偿金等超2800万元

  金通灵6月24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季伟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对其与徐军涛、沈庞福民事纠纷案件的裁决书。季伟向徐军涛、沈庞福支付收益补偿金2821.89万元,以及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逾期利息;驳回徐军涛、沈庞福的其他仲裁请求;本案仲裁费为68.20万元,由徐军涛、沈庞福承担22.50万元,季伟承担45.69万元。

  季伟因与徐军涛、沈庞福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签订的《合同协议》发生民事纠纷,徐军涛、沈庞福因而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诉讼; 徐军涛、沈庞福就上述与季伟的民事纠纷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季伟持有的公司1.40亿股股份。季伟在收到裁决书后,已和徐军涛、沈庞福代理人沟通履行给付义务和解除股份查封事宜。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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