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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超404万股 ST八菱说明情况

  2022年6月30日,ST八菱发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202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并将回购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0日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4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397,7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9年5月,八菱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杨竞忠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达成一揽子交易:八菱科技以现金收购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所持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王安祥受让杨竞忠所持八菱科技10%股份。弘润天源被收购前存在瑕疵资产4.76亿元。为解决该问题,王安祥先后于2019年10月28日和2020年1月8日向胡祖环借款29,600万元和17,000万元用于置换上述瑕疵资产。借款时双方约定,将借款存为定期存单,为胡祖环指定的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在开出相对应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就相当于王安祥归还了借款。由于王安祥未能安排资金清偿债务,导致存单内的46,600万元存款全部被质权人划走,造成上市公司资金重大损失。

  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广西证监局决定:1.对八菱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2.对王安祥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3.对顾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4.对黄生田、黄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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