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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金院院长马骏:创新激励工具,推动企业转型与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落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德尚玉实习生张旭北京报道 7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与21世纪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碳中和2060’与绿色金融论坛:气候投融资与中国未来”。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应做好气候投融资和绿色金融的衔接工作,借鉴绿色金融发展经验,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

  “绿色金融是大概念,气候投融资是其中子集,占比接近2/3.”马骏认为,未来在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激励工具来推动企业转型与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落地。

  社会资本主导绿色低碳投资

  当前,各地积极申报气候投融资试点。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全国第一批申报试点的有30个城市和国家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已在相关政府网站公布自身评审通过情况,率先取得气候投融资试点资格。

  马骏表示,“地方现在积极性很高,希望通过这样的试点,能够获得更多的绿色低碳融资支持和推动当地的‘双碳’进程,以及启动一大批绿色和低碳的示范项目。”

  去年年底,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地方开展试点,以动员各类资本更好地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从融资的角度来说,90%的绿色低碳投资其实都需要靠社会资本和金融体系来动员。”谈及气候投融资的资金需求,马骏认为,可以借鉴此前绿色金融启动的经验,“按照最新的数字,在绿色低碳投资中大概2/3与应对气候变化、减碳和气候适应是相关的。实际上,去年绿色信贷的增量中,大概65%都是有减碳效益的。”

  需借鉴绿色金融建设经验

  在马骏看来,借鉴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经验,未来气候投融资体系的构建至少要做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建立明确的标准,对符合气候投融资要求的项目作出界定。马骏指出,目前国内有很多绿色界定标准,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未来的气候投融资标准,应该是绿色标准的一个子集。

  第二是强化信息披露。马骏认为,未来气候相关的披露标准应重点参考以ISSB为基础的全球标准体系。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是2021年11月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期间新成立的组织,旨在制定聚焦企业价值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以满足全球投资者关于气候和其他可持续发展事项的信息需求。

  马骏表示,第一套以气候为中心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框架,预计将由该组织于今年年底提出,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制定。未来我国将会充分借鉴ISSB框架,并根据本国国情逐步加以落地。

  “气候相关信息披露中最主要的是碳核算,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参与。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除了自身运营的碳核算,还要对投融资进行核算。”马骏说。

  对于转型企业,包括有较多转型资产的金融机构,马骏表示,“要强化其对物理风险、转型风险等气候相关风险的评估能力。相关的分析评估工具也需不断完善,如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

  目前,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TCFD)是全球影响力最大、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

  第三是金融支持工具。马骏表示,绿色金融工具完全适用于气候投融资,包括绿色债权、绿色信贷、绿色基金和绿色保险,以及新型的ABS、REITs、ETF等。转型金融工具的利率直接与转型绩效、减碳效益挂钩,也可以发挥对企业的激励作用。不过对于气候投融资来说,这些工具支持的内容可能会更聚焦于气候投融资项目、企业减碳以及气候适应。

  第四是政府鼓励措施。政府提供怎样的激励措施,让各种各样的气候投融资项目能够更容易获得社会资本,依然是目前气候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未来,在支持气候投融资项目方面还要进一步开拓思路,研究和探索新的激励工具。

  在绿色金融领域,此前央行发行了碳减排支持工具,地方也出台绿色担保、绿色基金等激励措施。马骏表示,新能源指标分配、电价和减碳绩效挂钩等都可以作为激励工具,“尤其是激励那些目前高碳,但是未来希望也有能力转型到低碳、零碳的企业。”

  (作者:李德尚玉,实习生张旭编辑:李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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