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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一年 稳步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

  近日,浙江省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这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一年前,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此后,中国残联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提出系列举措,支持浙江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积累实践经验、提供省域范例。

  时隔一年,浙江在先行先试实践探索中,不断创新制度和政策,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一批基层探索初显成效。其中,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稳健起步、扎实开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残疾人是人数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残疾人的共同富裕直接关系到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的成色和实际成效。”浙江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蔡国春表示,全省残联系统切实扛起使命担当、不断推出真招实招,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在浙江大地取得实质性成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稳健起步、扎实开局

  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已有一年。

  一年,在奔腾的历史洪流里,是短暂一瞬,但这一年,确因共富路上的探索实践拥有了沉甸甸的分量。那么,一年来,浙江重点做了哪些工作,又进行了哪些探索?

  共同富裕,没有先例可循。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一年的探索中,浙江迅速成立了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组建浙江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浙江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咨询委员会;出台了《浙江省关于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议》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系统架构图,明确“1+7+N”重点工作跑道和“1+5+N”重大改革跑道,构建由56个指标体系组成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指标目标体系,出台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动态监测评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省级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已出台多个专项政策意见,形成了“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

  初步形成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同时,围绕《意见》确定的“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浙江展开一系列实践探索。建立健全核心技术攻关“四张清单”机制;启动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实施农业双强、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动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启动实施“扩中”“提低”行动计划;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建设,实施新时代文化建设“186行动”;在36个县开展GEP核算应用;率先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省级地方法规。

  2021年,杭州淳安县下姜村尝试了一条“先富帮后富、区域共同富”的乡村振兴之路。据记者了解,下姜村是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帮扶过的村子。为了让更多乡村享受到下姜村的发展红利,淳安县专门成立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启动“我们一起富”行动,带领大下姜25个村、2.5万名群众抱团发展,该模式在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等方面具有推广价值。当年,当地实现年家庭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农户全面清零。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点、难点和突破点都在山区26个县,念好新时代“山海经”,加快推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正是浙江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均衡发展的关键所在。

  2021年,浙江山区26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53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截至目前,遂昌金属制品、永嘉泵阀、淳安水饮料等7个“一县一业”年产值已超百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总数达360家,实现县县全覆盖。

  这样的精准发力之下,2021年,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2万元,连续37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城乡收入倍差由2020年的1.96下降到1.94,城乡消费倍差由1.68下降到1.66,均位居全国前列。

  铺路残疾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浙江模式

  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

  回望过去的一年,我们看到的是浙江坚决扛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使命担当的积极实践,是浙江加快走出具有普遍意义共同富裕路子的不懈追求,更有浙江312万残疾人以及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参与和齐心协力。

  “我省有312万残疾人,是新时代共富进程中‘最容易掉队’的弱势群体,关系全省五分之一家庭的幸福与安宁,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是新阶段新征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蔡国春认为,共同富裕和现代化没有旁观者、局外人,每一个群体都是直接参与者、积极贡献者、共同受益者。

  在蔡国春看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

  为此,一年来,浙江持续拓宽残疾人共同富裕实践路径,聚焦强化基本保障、促进就业增收、激发内生动力,有力推动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精神面貌展现新气象,助残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残疾人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比如,浙江残联通过实施“低保救助+帮扶纾困+福利补贴”,高密度织牢残疾人基本保障网。一是加大低保救助力度。将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低保边缘家庭中未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未成年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二是完善减负纾困政策。聚焦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负担较重问题,将康复服务补贴范围从0—6周岁扩面至7—18周岁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将未满7周岁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每年最高3万元;将未满7周岁低保边缘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提高到8000元;三是落实福利补贴制度。修订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实施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发放资金27.87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将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纳入省政府政保合作项目,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赔付。全省已有91%的持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实施“政策扶持+渠道拓展+平台搭建”,高质量构建残疾人就业增收体系。2021年,全省集中就业残疾人5.8万人,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8.5万人。此外,实施“数字赋能+技能提升+品牌聚力”,高水平构建助残共富发展格局。比如,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推动机制集成改革,开发1个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构建主动发现、依法推进、社会动员、兜底保障、供需对接、激励奖励、培训提升等7项就业促进机制,整合就业创业需求、岗位供给等各类资源,助力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以专业化培养蓄能,全省设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112个,年培训残疾人2万人次以上;以品牌化建设聚能,打造“最美”残疾人系列品牌、选树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打造社会助残品牌,公布全省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百强榜。

  据记者了解,目前,浙江共有30万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现就业;30.15万残疾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34万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下一步,浙江残联将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突破,争取在中国残联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8个重点领域尽快取得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从而形成一批残疾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浙江方案、浙江经验。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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