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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水质监测延伸至“毛细血管”

  本报通讯员吕卓然记者张林霞赣州报道 “截至目前,我们木兰乡牛栏江与高田镇交界断面监测全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继续保持下去,今年年底的奖金我们拿定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木兰乡对水质断面考核达标充满信心。

  赣州市各乡镇对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极大热情和巨大压力,源于赣州市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监测考核机制的建立。

  今年2月,赣州市出台了《赣州市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监测考核方案》,要求赣州市赣江、东江、北江流域干(支)流沿线(除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外)所有乡镇要在主要河流出境处科学设置跨界断面,作为乡镇水质监测考核断面,按照每两月监测1次的频次,对断面水质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5项指标实施采样监测,并将水质监测结果纳入河长制、绩效等考核,将水污染防治责任从17个县(市、区)延伸到274个乡镇,改变了以往水环境质量仅考核县级党委、政府的局面。

  《方案》实施以来,赣州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水利等相关部门与各乡镇密切配合,科学设置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目前,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设置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设置监测断面368个,覆盖了274个乡镇。

  石城县财政还专门设置了专项资金,对达到水质目标的乡镇断面每年奖励3万元—5万元,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乡镇断面每年处罚3万元—5万元,最大限度调动乡镇开展水污染防治的积极性。

  “建立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监测考核机制,可以有效破解基层治水责任断层难题,将水质监测从大江大河的‘主动脉’延伸至支流小溪的‘毛细血管’,打通水环境保护的最后一公里。”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水科负责人阳辉福说。

  下一步,赣州市将健全完善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全市乡镇跨界断面监测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和乡镇跨界断面水质状况,压实乡镇水污染防治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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