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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长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ST宏图、其控股股东、实控人及有关责任人遭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ST宏图7月14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实控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鉴于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以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廖帆、财务总监李国龙、财务总监钱南、董事会秘书许娜、董事会秘书黄锦哲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4月20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上述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控制的公司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浙江乐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于2021年期初合计占用公司资金约396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97%。同时,2021年新增占用资金252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3%。至2021年期末余额为63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4%。公司已于2021年年报披露前收回上述资金。

  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违规发生资金往来,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未能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致使其控制的公司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廖帆(任期2019年8月23日至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与日常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李国龙(任期2021年5月14日至今)、时任财务总监钱南(任期2019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13日)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许娜(任期2020年7月24日至今)、时任董事会秘书黄锦哲(任期2019年4月22日至2020年7月23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均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及其作出的承诺。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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