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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周报(第50期)|五省试点“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 上海实施“轻微免罚”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10万件

  时政要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五个省份试点“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试点开展委托实施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反垄断审查的公告》,拟于2022年8月1日起试点委托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重庆市、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部分适用经营者集中简易程序的案件(以下简称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工作。试点期限为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将部分简易案件委托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受理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意见基础上作出审查决定。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的经营者集中工作规则,进行材料审核、立案审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将审查报告和审查建议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审查决定后,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审查决定送达申报人。试点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对试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

  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对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提出新要求,试点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有利于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善央地两级反垄断执法架构,构建更加科学系统完备的反垄断执法体系;有利于监管部门更靠近企业、靠近市场、靠近消费者,更好指导企业申报,更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查效率,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10万件,这三大技术领域贡献靠前

  7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京举行2022年上半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发明专利有效量390.6万件、有效注册商标4054.5万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主体1.9万余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累计7.4万件。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稳中有进、质量提升。

  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国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达到32.5万家,拥有的有效发明专利210.7万件,分别同比增长20.3%和22.0%,高于全国平均增速4.5个百分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5万家,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3.4万件,同比增长23.4%,以占国内企业47.8%的数量产生了国内企业63.3%的有效发明专利量,保持着强劲的创新活力。

  此外,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排前三位的技术领域是计算机技术、测量和数字通信,分别占总量的9.4%、7.6%和6.8%;增速前三位为信息技术管理方法、计算机技术和医学技术,分别同比增长78.5%、32.3%和27.1%。新兴技术领域专利储备的增强,支撑了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也增进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福祉。

  地方行动

  甘肃: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进一步推进实施柔性执法制度

  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制定出台《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措施》聚焦织密法治“制度网”。从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实行省级规章动态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方面健全完善法规政策,着力优化系统完备、稳定优质的制度支撑环境。

  《措施》聚焦回应法治“新期待”。从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进实施柔性执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提升执法能力培训;做好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升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能力等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

  《措施》聚焦提升法治“供给力”。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创新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实施公证利企惠民专项行动;完善涉企纠纷调解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规范办理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事项等方面有效增强保障能力,着力优化利企惠民、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环境。

  上海: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建立信用风险差异化检查模式

  7月15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在第七届“上海城管执法系统7·15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发布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的若干措施》(下文简称《若干措施》),提出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实行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建立信用风险差异化检查模式、落实“两个免予提交”措施、推行“非现场执法”、试点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等。

  根据《若干措施》,上海市城市执法局将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对城管执法领域中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上海市容环卫、文明施工、物业、房地产经纪等类型的城管执法事项,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免罚”清单由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若干措施》指出,上海将建立健全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适应的检查机制。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方面指出,对于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免予检查;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同一被检企业的多个检查事项统筹安排、合并进行,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对违法事实清楚、案情相对简单,且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将试点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启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采取简化取证方式、减少办案程序、优化文书制作、缩短办案时限等措施,实行案件快速办理。

  典型案例

  湖北:出台税收营商环境“负面清单”,严禁征收“过头税费”

  近日,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湖北省税务局推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下文简称“负面清单”),同时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负面清单”明确了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以及纪律作风六个方面的“15个严禁”“62个不准”。

  具体包括:严禁法外设权、违法用权;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执法;严禁擅自增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违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严禁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征收“过头税费”;严禁违规拒绝、拖延或限制纳税人依法退税(费);严禁违规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严禁违规立案、久拖不结;严禁违规设立或实施约束性发票管理措施;严禁违规增加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严禁对纳税人诉求敷衍塞责;严禁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严禁向纳税人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以税谋私。

  湖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的推出,是为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税费服务立规矩、划红线,进一步提升征管服务水平,助力更好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海南:推行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提供零距离服务

  海南省决定在全省推行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并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和服务保障团队,包括全省45个省级有关部门、19个市县、218个乡镇(街道)和13个重点园区共2258人。

  此举旨在推动海南省各级各部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快速响应企业合理诉求,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着力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首席服务专员及其团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是政企对接的联络员。收集企业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二是解决问题的协调员。对企业诉求进行全程跟踪,持续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政策解读的宣传员。帮助企业精准理解、灵活运用政策,确保各项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四是企业权益的护航员。引导企业开展合法经营,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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