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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敏感期卖出公司股票 恒信东方原副总经理傅葳收深交所监管函


  恒信东方7月21日公告,深交所对公司原副总经理傅葳下发监管函。经查,该人士于2022年4月1日卖出恒信东方股票80,625股,交易金额1209,375元。恒信东方于2022年4月2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交所认为,傅葳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担任恒信东方副总经理期间(2017年5月5日至2022年4月6日)且在恒信东方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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