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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182家商家踊跃参与

  线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很常见,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你了解吗?7月20日19时30分,西海都市报《请进,我们的直播间》栏目邀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服务保障处副处长季翔、西宁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监督室工作人员孔林峰、西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顾客服务部部长蒋伟做客直播间,为广大网友科普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693件,同比增长60.14%,办结9506件,办结率98.07%。”直播一开始,季翔就介绍了我省消费投诉情况,消费者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商品类和服务类,投诉举报热点涉及日常生活用品、价格问题以及合同类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今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根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关于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倡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活动。目前,全省有182家市场主体参与其中,退货数量达1885件,退货金额达97675.48元。

  直播间评论区,网友@吴秦留言:“化妆品打开后不想要了,可以退货吗?”季翔解答网友的疑惑:“烟酒类、化妆品类、卫生用品类以及贴身衣物和鲜活易腐类等商品,不在退货范围内。”

  季翔介绍,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秉承“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退货商品不包括现场制售类餐饮服务及现制糕点、肉类、蔬菜粮油,散装食品,黄金珠宝、奢侈品,无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定做商品,临近保质期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商家应在实体店醒目位置及官方网站上以显著方式标明退货范围,方便消费者了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按“应退则退”原则退货,消费者退货应满足所购商品在可退货类目内、在承诺退货时间范围内、不影响二次销售、提供相关消费凭证,并经商家确认消费真实性等条件。若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生活需要,或消费者存在有违城市信用原则的恶意消费行为,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时间为七日,季翔和孔林峰鼓励经营者承诺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期限。“线下无理由退货,不欢迎失信企业以及黑名单企业。”孔林峰说,城中区现有6家大中型商超参与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今后将把活动向集贸市场推进,倡议更多商家积极参与。经营者可根据自身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种类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等及退货规则。

  直播中,几位嘉宾呼吁更多商家参与到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中,鼓励消费者放心消费,希望进一步出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执行规范,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西海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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