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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税制守护黄河安澜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从青藏高原巴颜喀拉山麓发源,一路融汇百川,辗转东流,奔腾到海。中间流经山东省郓城县西北部,哺育了郓城深厚的历史和文化。

  “黄河宁,天下平。”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贯彻执行绿色税制,助力企业绿色发展,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促节水,助推科学发展

  根据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要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郓城县税务局积极落实水资源税制度,倒逼企业转变用水模式。

  临沂矿业集团菏泽煤电有限公司郭屯煤矿是一家用水大户,2021年6月之前,该公司生活用水一直取用地下水,由于处于严重超采区,税额标准较高,2021年上半年,该企业按照水利部门核定的用水量,共缴纳生活用水水资源税273.7万元。2021年7月开始,企业改变生活用水结构,改抽采地下水为使用自来水,大大减少了水资源税支出。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吉宏说:“感谢税务部门上门辅导,我们弄清了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差别,将生活用水改为使用自来水,不仅降低了水资源税成本,而且优化了用水结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响应节约用水的号召,增加节水设备,改进用水工艺,提高用水效率。”

  促减排,打造宜居生态

  夏日郓城,碧波荡漾,绿意盎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离不开近年来一系列税收政策的助力。在环境保护税正向激励下,企业节能减排积极性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向绿色、生态产业转型。

  菏泽富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焦炉煤气、煤焦油、硫铵、硫磺、焦炭的生产销售。环保税开征后,该公司主动调整作业方式,停用焦炉烟囱,对脱硫脱硝技术设备进行改进,污染物排放量减少80%。在经营规模稳定增长的前提下,设备改进后的第二年,该公司少缴环保税375万元。

  “我们改造脱硫脱硝设备后,大大减少了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持续响应环境保护的号召,也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我们准备进一步升级环保设备,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来生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凤伟说。

  促转型,实现绿色发展

  税收政策的支持,进一步加速了黄河流域绿色产业的发展,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郓城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党员先锋服务队,对绿色产业企业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列出个性化税费优惠政策“套餐”,定期开展一对一辅导,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保障企业及时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郓城鑫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系统集成及运营管理,总投资额约4亿元。作为新能源发电企业,该公司是郓城县税务部门清单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之一。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企业可享受经营所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冲介绍,这项政策使公司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2021年企业减免所得税约191万元。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孝良说:“近年来,得益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企业在轻装前行中不断发展壮大。国家给了我们这么多帮助,我们也会尽力为保护生态环境出一份力,保护好黄河流域的绿水青山,造福子孙后代。”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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