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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数字经济澎湃发展新势能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年)》,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占GDP比重达到39.8%。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稳固、支撑作用更加明显。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二,其中电子商务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一,一批网络信息企业跻身世界前列,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显著提升。

  适应数字经济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函回复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部署,为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和协调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指导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制定数字化转型、促进大数据发展、“互联网﹢”行动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提出并督促落实数字经济发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制度、机制、标准规范等建设;统筹推动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加强与有关地方、行业数字经济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沟通联系,强化与各类示范区、试验区协同联动,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大政策实施,组织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家指出,数字经济作为新业态、新模式,不仅带来了新的商机和市场空间,同时也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机会提供了可能。确保其优质发展,需要从体制机制着手,畅通和扫清制度和市场阻碍,多部门协调联动有助于持续集聚行业发展优势。

  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20个部门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参与。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舆论认为,随着联席会议制度的有效推进,未来,数字经济领域将得到整体推进,创新驱动会更加系统、全面,但监管也会越来越严格。

(文章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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