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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上市公司收60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超七成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披质量监管。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梳理,截至7月29日发稿,年内43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46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立案调查通知书(包括公司、高管、控股股东和实控人等),同比增长170.59%。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越有保证,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就越大,证券市场就越能健康发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除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还有保荐机构、出具信披文件的中介机构等。

  43家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据记者梳理,截至7月29日发稿,今年以来,57家上市公司收到60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同比增长约127%。其中,46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含3家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占比76.67%。去年同期,26家上市公司收到27份立案调查通知书,17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除了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上述60份立案调查通知书中,涉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有6份,涉嫌操纵市场2份。

  谈及今年上市公司因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数量增多,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邱亦霖表示,自新证券法正式实施以来,证监会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呈现逐步加强的趋势。

  “随着资本市场改革加快推进,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已经成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核心工作,监管部门对信披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更加明确。”邱亦霖表示,首先,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是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体现;其次,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只有在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基础上,投资者根据披露的信息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才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最后,强监管下,信息披露监管发挥的正向引导以及负面约束作用将逐步增强。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随着科创板、北交所的设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也迎来更多的上市主体,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持续完善信披规则

  一直以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都是监管关注重点。近年来,围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监管部门出台一系列规则。如今年1月份,证监会发布《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规范科创板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今年5月份,为提升主板信息披露服务水平,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进行修订,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谈及如何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邱亦霖认为,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来看,信息披露监管会继续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科学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持续监管的原则。除了加大监管力度之外,一方面要加强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机制建设。制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为信息披露监管提供支撑;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细化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部门以及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建立相应的考核问责机制。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监管部门持续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上市公司信披质量。

  陈洁表示,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是保证证券市场诚信运行的重要基础,既关系着其自身市场声誉,也关系到整个证券市场诚信环境的声誉,还关系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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